拉链喷漆加工点没有配套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水直接外排,涉嫌污染环境。日前,晋江深沪环保中队协同晋江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晋江市环境监测站和深沪派出所,查处了位于深沪镇浔光村益阄51号的陈某雨拉链喷漆加工点,并当场查封加工点的生产设备和车间入口。 该拉链喷漆加工点租赁于浔光村中的一个搭盖厂房内,主要从事拉链的加工。经调查,该加工点未在晋江市环保局或者上级环保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未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喷漆加工点配套4台滚喷机、1台甩干机、3个清洗桶、6个除油桶,没有配套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加工点地面淤积有生产废水,车间外排口正在排放废水,废水直接排入村里的排水沟。鉴于情况紧急,执法人员依法当场对该加工点的生产设备和车间入口进行查封,并对该加工点车间外排口进行采样,送晋江市环境监测站检测。 晋江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单显示,加工点车间外排口废水的污染物浓度中,锌、镍、总铬均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泉州网记者张晓明 通讯员许少哲 叶兴灿 杨罗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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