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购房补贴 9人领27.9万余元 早报讯 (记者许小程 黄珊)昨日上午,石狮市发放了首批购房补贴,9名在石狮购买首套房的市民在石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分别领取到了1.9万元到4.7万元不等的购房补贴,共27.9万余元。 记者获悉,截至今年10月27日,在石狮购买一手商品房作为家庭首套房、首改房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可享受购房款总额3%的财政补贴;购买144平方米以上首套房(低层住宅除外)的可享受购房款总额2.5%的财政补贴;购买144平方米以上首改房(低层住宅除外)的可享受购房款总额2%的财政补贴。 购房者子女还可享受就学优惠措施。石狮市教育局根据片区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合理划分学校服务片区。 另外,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留学回国人员,在获得学位五年内,在石狮购买首套房的,学士、硕士、博士可分别享受3万、5万、8万元的财政补贴。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与合同备案时间均在规定时间内,即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10月27日)。 购房人经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学位情况后,凭购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购房款支付凭证和完税证明正本向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定期汇总上报市政府,由石狮市政府审批后,市财政及时兑现补贴。 与此同时,个人首次购买办公、店铺、商业等商服用房,可享受购房款总额1.5%(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的财政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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