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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物业拖欠电费 泉州江南雅园小区11部电梯停运

2016-09-06 09:47:31 黄晓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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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11部电梯停运,厝边买菜得爬楼梯

东南网9月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黄晓蓉 文/图) 昨日上午,微博网友@Leaf-yanqin反映:泉州市区南环路江南雅园小区,整个小区的停车场和路灯已经一周没电了,小区居民生活很不方便,100多部电动车没法充电,每天摸黑回家。希望有关部门出面解决,别给小偷可乘之机。

海都邦邦走访发现,该小区11部电梯停运,所有路灯、门禁和监控等公共用电都被切断。该小区物业经理介绍,因小区内近40%业主长期没缴物业费,致使物业拖欠了7月和8月共14526.05元电费,8月30日,供电公司对小区内公共区域进行断电。

邦邦了解到,经各方面协商,江南雅园小区今天将恢复供电。

小区公共区域断电

因物业拖欠电费

江南雅园小区大门口,贴着“进出刷卡”标志,但昨日上午,邦邦轻轻一推就进入小区。邦邦走访发现,该小区7栋楼的门禁全部失灵,11部电梯停运。

“下个楼喘得不行,只能走一会歇一会。”82岁的王阿婆住在3号楼8层,自从8月30日电梯停运,这几天她出门买菜、遛弯只能走楼梯,因为腿脚不灵便,她上下楼梯要花近半小时。

“公摊区域都停电了,万一小区财务被盗,都看不到监控。”住在3号楼的陈女士担心,小区所有路灯、监控都停电了,会给小偷可乘之机。且晚上小区暗摸摸的,老人、小孩出门很不安全。

邦邦发现,每栋楼公告栏上都贴着一份由国网泉州供电公司清濛供电服务中心发出的《欠费停电函》,告知小区全体业主,由于小区物业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交清电费及滞纳违约金,依照相关规定,供电公司于8月30日9时起对小区停止供电,落款时间为8月20日。

物业喊穷

称40%业主不缴物业费

江南雅园小区“铭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邹经理介绍,江南雅园小区是政府限价房项目,2009年交房入住,有7栋楼,楼层高9层~12层不等,共有11部电梯,目前小区住户有323户。有电梯的楼栋每季度按1.05元/平方米的价格向业主收取物业费,没电梯的按0.66元/平方米收取。

“我们半个多月前就挨家挨户收电费,只收上来2000多元。”邹经理说,小区物业应缴纳1.4万余元的电费。另外,小区近40%业主未交物业费,目前有11万余元的物业费收不上来,物业也没钱垫付,所以8月20日,小区公摊的用电被切断了。

邹经理说,他们去年12月入驻江南雅园小区,对楼梯、路灯等做了大量整改,前期花了不少钱。但小区323户业主,近6成是租户,物业费不好收。停电一周,居民日常生活不便,目前物业已和清濛供电服务中心协商,希望今天恢复供电。

律师:

缴纳物业费

是一项法定义务

江南雅园业主委员会庄主任称,目前,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正在商讨更有效的收费措施。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吴家洪律师介绍,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是一项法定的义务。如果业主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可根据实际情况主张自己的权利,但绝不能成为不交物业费的理由。比如,业主可向物业管理公司反映,通过协商解决;也可向业主委员会反映,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沟通加以解决;必要时也可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如果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确实差,而通过上述途径不能解决,业主还可以通过业主大会决定解聘服务质量差的物业公司,选聘新的公司。

吴家洪律师还说,为了小区的正常运转,若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可走法律途径,起诉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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