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东南网泉州频道> 城事要闻 > 正文

夜扮僵尸、“悬浮人”马路漂 泉州街头营销乱象何时休

2016-09-09 09:22:07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建议篇

对于这类广告营销,除了部门加强监管,商家和业界又该如何自律,共同营造文明健康的生活环境?

商家应遵守城市公德

市民张女士表示,街道虽说是公共场所,商家也有权利进行营销活动,但前提是不能干扰交通和居民生活,也不能影响城市形象。一些低俗的广告宣传甚至挑战了社会的公德和底线,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她表示,文明的广告宣传,不仅是商家责任意识的体现,更是城市公德的一种体现。

市民李先生认为,对于那些扰民的街头营销,以及一些不文明甚至低俗的街头广告,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应该加以严管,这样才能有助于泉州文明城市的建设。

改善营销方式提升效果

资深传媒人士徐先生表示,不少宣传方式为了博眼球不断搞所谓的创新,却偏离了所要营销产品本身。

“创新宣传方式吸引人气的做法无可厚非,但是商家也不能为一己私利而影响他人。”他认为,任何寻求刺激的市场营销都应该因地制宜,并与营销主体有强关联性,在可控的范围内进行一些不低俗的营销,效果可能会更好一些。否则,除了成为茶余饭后的谈资外,并没有多好的宣传效应,有的反而还会带来负面影响。

广告有底线不能乱“创意”

“商家做广告是理所当然的,但要有一个底线,就是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华侨大学通识学院副教授肖北婴表示,低俗广告容易诱发青少年不良思想行为,干扰青少年正常的学习生活。

肖北婴表示,广告宣传应该弘扬优秀文化传统,抵制低俗营销。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作出共同努力,其中包括企业和商家在做商品广告时,必须“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能随心所欲地搞所谓的“创意”。

(记者 张晓明 文/图)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