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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提高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比例 新增重特大疾病救助

2016-09-22 11:57:17 林天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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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获通过

提高救助比例 新增重特大疾病救助

东南网9月2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黄传配)日前,《晋江市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获晋江市政府常务会通过,与往年相比有不少新变化。申请对象包括四类人员:第一类为特困供养人员;第二类为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第三类为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第四类为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晋江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方案,救助基金的筹集标准,从以往按照医疗救助对象每人每年150元的标准,一下提高到了每人每年400元。

医疗救助比例和限额也有提高。其中,第一、二类救助对象不限病种救助,第一类救助对象住院救助比例按90%、第二类救助对象住院救助比例按70%给予救助,年最高救助限额从3万元提高至5万元。第三、四类救助对象医疗救助病种包括36种,住院救助比例按60%给予救助,年最高救助限额从1万元提高至2万元。

救助方式方面,此次晋江新增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即对于一至四类医疗救助对象,因患重特大疾病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年度内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和上述医疗救助及其他社会救助后,剩余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先由其个人支付,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可向民政部门申请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符合申请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包括各类恶性肿瘤、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

具体的救助标准为:年度内患上述重特大疾病的对象,年度内扣除上述保险和救助后,个人支付的住院医疗总费用为5万元以上、10万元及以下的,按5%给予人道救助;10万元以上的,按10%给予人道救助。原则上每人每年救助1次,全年救助限额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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