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车内香水爆燃三人死亡 谣言
晋江警方核实:小车起火无人员伤亡
“泉州网警巡查执法”辟谣
早报讯 (记者吴水保)昨日,微信群众传播一段视频,称晋江英林镇下伍堡一轿车因车内香水引起爆燃,造成两男一女当场死亡。记者从晋江警方处获悉,实际情况是普通小车起火,无人员伤亡,警方将调查谣言源头并依法严惩。
这段短视频时长仅5秒,在十字路口,一辆小车完全被大火包围,正熊熊燃烧,发出噼里啪啦声响,并伴随着滚滚浓烟。前后相隔数米远的机动车都停车避让,路人也纷纷躲开,一名骑摩托车的市民见此场景,赶紧后退绕道行驶,以免发生危险。视频中,可听到消防警报声由远及近。
“刚在晋江英林镇下伍堡一轿车因车内香水引起爆燃,造成两男一女当场死亡,火仍在扑灭中。”视频之外,群众还配发文字描述,说事发于埭边吴村。
记者了解,前晚,该段视频和文字描述已在微信中传开。“假的,就是普通小车自燃。”警方人士看过视频后,就在微信群中辟谣。然而,昨日仍有群众转发该视频,连描述中的事发时间也是“刚刚”。
昨日下午,记者从晋江警方处获悉,9月21日上午11时01分,有群众报警称在英林埭边红绿灯路口,“一辆闽C牌照小车着火,无人员被困,无人员受伤。”接警后,英林消防专职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勘察核实无人员受伤或被困。随即,专职队很快扑灭大火。
昨日下午4时多,泉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也在官方微博“泉州网警巡查执法”中予以辟谣,并表示警方将调查谣言源头并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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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网络谣言 最高可判七年
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中增加规定: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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