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市府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 东南网10月4日讯(石狮日报记者 许小雄)石狮市将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着力打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社区。到2018年,力争全市50%的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建成泉州市级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村6个、石狮市级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村21个。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市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网格化新型管理体制全面建立,社会化服务水平大幅度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这是日前市委办、市府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的。 完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 《通知》指出,要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农村社区建设要坚持党组织领导、村民委员会牵头,以村民自治为根本途径和有效手段,健全和完善村基层党组织引领农村社区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村民会议制度,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情和重要公共事务应进行议事协商、民主听证,在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后进行民主表决,保障村民的决策权。健全以村民公约、村民自治章程、行业规章、团体章程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公共事务由利益相关的村民群众进行集体协商,发挥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明确村务监督机构主要职责,加强农村社区“三资”监管,健全农村社区党务、政务、财务、事务“四公开”制度。 增强农村社区服务功能 要提升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水平,推动社区布局功能化,加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有综合性、多功能、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站(中心),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站,推广农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不断改善涉及村民日常生活的公共服务、文化、体育、医疗、教育、治安等各类服务设施配置。加大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培养力度,注重培养农村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队伍,根据村民的实际需求,积极培育形式多样的社区慈善组织、文体组织、学习型组织,扶持为老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服务的非营利性机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活动经费补贴等途径,推动服务人本化,努力解决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遇到的经费、场所、人力、从业人员社会保障等实际困难;通过专业的社会组织开展农村公共保洁、环境绿化、设施维护以及养老、托幼、托残等服务,打破政府和社区大包干格局,保障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加大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参与力度,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力争每个农村社区拥有5支以上志愿者服务队伍。 创新农村社区治理模式 开展农村社区协商,探索建立农民共建理事会、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协商、农村社会组织协商、村民决策听证、村民民主听证会、乡贤协商议事平台等协商形式,通过“契约式共建”、“菜单式服务”、“认捐认建”、“联谊活动”等方式,完善社区各类组织诉求表达、利益协商和权益保障机制。推行农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升级完善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城乡一体、联动互动、运行高效的网格化服务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农村社区信息化水平,加快智慧社区信息化平台“五个一”建设,让社区村民享受更加方便的智能服务。 建立健全工作考评机制 《通知》提出,石狮市将对照《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标准》(试行),建立健全工作考评机制。每年底,由镇政府牵头组织对农村社区服务建设工作进展进行综合考核。经验收合格,石狮市级每个示范社区财政补助5万元;泉州市级每个示范社区财政补助5万元,石狮市配套补助5万元。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把可以安排的资金、可以倾斜的政策优先考虑农村社区示范村建设,集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各镇要根据工作任务,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通过捐助、企业赞助等方式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