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0月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建辉) 昨天,海都记者从泉州市发改委了解到,《泉州市居住证管理实施规定》已经市政府第101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并已正式印发。 新规明确将申领条件由现行规定的暂住登记满一年调整为半年,定期年检签注和首次申领均免费,并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后将不再发放暂住证。另外,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探索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并逐步扩大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 据了解,从2012年10月起,《泉州市居住证管理暂行规定》正式施行并推行居住证制度,执行期至2014年9月30日。对此,这次出台的新规做了进一步补充修订。 【申领条件】 居住登记由1年降至半年 根据现行规定,只要在泉州暂住3天,就能到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登记满一年后,符合条件的,就能申领居住证。 新规明确,申领条件由现行规定的暂住登记满一年调整为半年,并至少符合一个下列条件:合法稳定就业,在居住地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用,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稳定住所,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房屋或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宿舍居住的;连续就读,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泉州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居住证申领对象是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如果户口在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台商投资区5个区的人相互流动,那是人户分离,不属于流动人口,不能申领居住证。但如果是跨县、市流动,那就是了,比如户籍在晋江市的人跑到丰泽区或南安市。 目前,泉州全市现有流动人口290多万人,自从实施居住证制度以来,到今年9月底,泉州市共发放居住证368万余张。 【办证费用】 签注和首次申领均免费 新规明确,公安机关是居住证的主管部门,负责居住证申领受理、制作、发放和签注等工作。居住证样式将由省公安厅确定并统一监制,由县级公安机关签发,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社区服务机构等受理机构根据公安机关委托,可代办申领居住证受理工作。 居住证申领后,要定期年检,每年签注1次。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具体收费办法按照财政部门、物价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居住证具备内部芯片机读和证件表面视读两种功能。今后,居住证登载内容也将更精准翔实,具体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签发机关、签发日期、签注日期等。 新规对发证时限有明确要求,对材料齐全、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后15日内发放居住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公安派出所或受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以便申领人少跑腿。 |
- 2016-03-03泉州居住证享24项福利 一外来人员来泉8年却错过
- 2015-05-28河南的哥老王来泉州10年 为啥开居住证明这么难
- 2015-05-2816省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意见 将落实居住证制度
- 2014-12-26三部委:明年地市和省范围内异地医保直接结算
- 2014-10-10新晋江人可自愿参加或接续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