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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天然气售价本月再次下调 居民用气第一档跌破每立方米3元

2016-10-10 07:50:15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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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售价本月再次下调

居民生活用气第一档价格,由每立方米3.246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929元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物价局了解到,自8月1日下调价格之后,10月起天然气价格将再度下调。下调之后,居民生活用气第一档用气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3.246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929元。

本月起 泉州天然气价下调

居民用气第一档 跌破每立方米3元

10月1日起,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门站销售价格问题的通知》(闽价商〔2016〕283号),泉州市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要求作出同步调整。

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2.566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249元。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第一档用气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3.246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929元;第二档用气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3.895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515元;第三档用气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4.869元调整为每立方米4.394元;各阶梯的年用气量维持不变。

其中,非居民用气价必须从10月1日起同步调整执行,居民用气价调整,如已建立价格联动机制的,也应同步调整,未建立价格联动机制的也将按规定程序尽快落实到位。

另外,泉州市已研究通过了《泉州市管道燃气价格联动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出台后,要严格按照《规定》制定的联动机制,及时调整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要加大对天然气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化解价格矛盾,促进管道燃气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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