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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新塘:刚出生女婴遭19岁母亲扔进垃圾桶 身上沾满煤渣

2016-10-18 08:40:00 林天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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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显示 刚出生女婴遭19岁母亲扔进垃圾桶

民警介绍,事发后,他们除了救助女婴外,同时也马上调取荆山周边的视频监控。

监控视频显示,前天上午11点30分左右,一名披头散发的女子(就是阿玲)把女婴扔进了垃圾桶。民警根据视频监控继续调查,找到了阿玲。但一开始,阿玲不愿意承认女婴是自己的孩子。随后,民警将阿玲带回了派出所。

经调查了解,阿玲的父母离异,她和弟弟跟父亲一起生活,长期居住在荆山。

接到民警的电话后,阿玲的父亲才知道女儿的做法。据他介绍,之前知道女儿怀孕了。但是,两三个月前,阿玲却突然离家,住到外面去。他们几次让她回来,她都不肯。他和其他亲戚,也都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这次,阿玲独自在租房生下孩子后,不知道怎么处置,就扔到垃圾桶里。

昨天上午,病房内,19岁的阿玲还是一脸的幼稚。对于孩子,她似乎并不关心,也没有想要从黄小娟手中抱入怀中的想法。

【律师说法】

或构成遗弃罪

如死亡或构成故意杀人罪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吴家洪表示,按照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遗弃罪。他说,因为婴儿没有照顾自己的能力,将婴儿丢弃很可能造成危险后果,因此,阿玲的行为可能构成遗弃罪。不过,考虑到婴儿还小,没人照顾,阿玲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出于人文关怀等角度,也可以不追究刑责。“如果丢弃婴儿造成死亡,肯定会追究刑责,这种行为甚至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晋江警方表示,因为阿玲不愿意讲述自己的经历,民警对她丢弃婴儿的行为批评教育,并向她说明了这一做法的严重性,最后让她写了保证书,保证以后好好照顾女儿。民警也交代阿玲的父亲,要照顾好女儿和外孙女,让他再带着女儿跟外孙女去趟医院做检查。目前,阿玲仍在医院住院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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