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东南网泉州频道> 城事要闻 > 正文

泉州28处问题路面已修复18处 期待长效治理路面破损

2016-10-21 11:13:08 黄晓蓉 柳小玲 王金淼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现有机制】

审批程序:资料由7项减至2项,流程最少要2个工作日

针对部分管线单位反映,申请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手续过于繁杂,昨日,海都记者走访泉州市、区两级市政部门分别开设的审批窗口发现,近年来,为方便管线单位及个人申请,办理的审批手续已相对简化。

在实际操作中,申请挖掘道路需上交的申报资料已由7项转为2项,申请破路50米或200平方米以下的,只需提供申请表和设计图或设计平面示意图即可。整个审批办理流程按规定是7个工作日,但他们一般在2~3个工作日即可走完流程,并通知对方审批成功。

此外,如自来水抢修,可以先抢修施工,然后24小时之内到辖区公用局补办审批手续。

收费标准:修复水泥混凝土路面,最低收费524.17元/㎡

泉州市市政公用局审批科的工作人员介绍,城市道路挖掘修复部分的收费,根据《福建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2015年版),道路使用年限按照收费基价2~6倍计费。“道路新建年限越短,收费系数越高。”比如,道路使用1年内(含一年),水泥路面按3倍收,新建5年以上、改扩建3年以上,则按1倍收取。

记者从上述规定的附件表格查对得知,这一收费标准分为拆除工程、修复部分、加宽修复部分、排水部分等4块。以修复部分为例,最低的收费标准是524.17元/㎡。其中,表格规定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具体收费如下:20cm以下(含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524.17元/㎡;22cm水泥混凝土路面,556.71元/㎡;24cm水泥混凝土路面,597.25元/㎡;28cm水泥混凝土路面,631.34元/㎡。

此外,工作人员说,市政公用局每年都会通知各管线单位上报下一年度挖掘计划,有了这份挖掘计划,市政在新建道路时,会统一通知各单位一起施工,这样可以避免市政道路建成后,各管线单位再次破路,“统一施工不用申请破路,也不用缴交修复费”。

处罚机制:未审批破路,分6个档处罚,最高罚款2万元

昨日,海都记者还从泉州市行政执法局了解到,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将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执法人员一旦发现破路施工行为,会立即到场核实是否审批,已经审批,将按审批内容规范,要求设置围挡,并跟踪监督,督促恢复到位。若未审批,将责令停工,调查取证,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泉州市行政执法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处罚方面,按“轻微、较轻、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六个档次进行罚款,例如,挖掘面积3平方米以下的属轻微,处500元罚款、挖掘面积30平方米以上的属特别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处10000元~20000元以下的罚款。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