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紫玄 通讯员 王志平 王文鑫 陈雷 文/图)女儿的同学到便利店里玩,他竟一而再地进行猥亵。上周,鲤城法院审理的这起猥亵儿童案刑事判决书生效,被告人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 被告人潘某是永春人,在鲤城区开了一家便利店,有个7岁多的可爱女儿。潘某交代,客人较少时,自己会偷偷看黄色视频打发时间,顺便满足一下自己的生理需求。 2015年上半年到今年上半年,趁女儿同学张某到店里玩的时候,潘某多次对其进行猥亵。今年6月18日下午,当潘某又一次实施猥亵后,因为被吓到,张某回家告诉了父母。因为张某的父母找上门,迫于压力,当晚,潘某到当地派出所投案。 记者从鲤城区检察院了解到,2013年1月至今年4月,泉州市检察机关受理的性侵案件784件,被害人910人,其中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占了37%。由于不少孩子从小缺乏性教育,在抵抗侵害时往往显得很被动,为此,鲤城区检察院以闽南戏曲人物等元素编印了漫画《护卫春蕾》,并多次联合妇联等部门深入社区宣传,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护卫春蕾》共分为认识身体“小秘密”、什么是性侵害、如何防范性侵害、遇到坏人怎么办等四个章节。记者看到,漫画中有些提醒是父母平时较少提及的,如告诉孩子对熟悉的人也要保持警惕,不能在父母不在时随便跟随,不要单独去无人管理的公共厕所,不要与异性长时间呆在密闭空间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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