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执行省高速公路各项收费标准 在落实“绿色通道”相关政策方面,严格执行省高速公路各项收费标准,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征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递远递减”的计费模式。 市商务局 免收企业参展综合服务费 减轻我市外商融资租赁企业负担。截至目前,我市已批准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17家。将泉州《关于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中涉及外商融资租赁企业的主要政策及时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企业,并加大对企业的跟踪服务力度,确保将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落实进出口税费政策。从第118届广交会起,福建省交易团免收企业参展综合服务费,由福建省财政全额负担组展工作经费,为外贸企业减负助力。 市物价局 三次下调燃气价格为企业降成本 市物价局落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工业企业计量检定收费和江海堤防工程维护费收费标准以及对工业企业全面停征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惠企措施,并继续在全市范围免征房屋权属证书费、土地证书工本费、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等小额行政事业性收费。 同时,贯彻执行省出台的各项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措施。包括鼓励企业错峰生产和夜间用电,对趸售区符合条件的龙头、高成长和新增长点项目企业延长谷时段3个小时;调整企业基本电费计收方式,企业对变压器容量报停或减容每月可申报一次,降低企业基本电费;一般工业企业用电价格平均下调2.04分/千瓦时。 此外,在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方面,10月1日起我市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再次下调为2.249元/立方米。今年三次下调燃气价格,使上游降价空间及时传导到企业,切实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市金融局 推动运作“过桥”资金周转帮扶企业 推动各县(市、区)建立企业应急保障周转专项资金,为基本面较好、但还贷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提供“过桥”资金周转;鼓励行业协会设立市场化运作、成本低的企业转贷资金池,支持行业抱团缓解转续贷难题,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紧张局面。截至9月末,全市应急资金到位14.84亿元,累计为4289家企业提供“过桥”转贷资金759.81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转贷资金压力。 同时,推广“无间贷”等金融产品创新经验,推动银行业机构扎实推进无还本续贷“增户扩面”,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截至2016年9月末,全市银行业无还本续贷业务客户数6761户,续贷余额292.76亿元。创新“银税互动”产品,引导银行业机构充分利用小微企业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创新信贷产品,达到以“税”换“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