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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一中年妇女在出租房遇害 两名嫌疑人已落网

2016-11-30 08:36:27 郭冰德 陈龙山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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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女子在出租房遇害

事发石狮,两名嫌疑人落网;网传“死亡3人”系谣言

事发现场

东南网11月3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郭冰德 陈龙山 文/图)11月28日,石狮一中年妇女被害,消息传出后,引发不少网友关注。昨日,导报记者从石狮警方获悉,涉案的两名凶手已经落网,网传死亡3人消息不实。

28日下午4点多,石狮警方接到报警称,石狮市祥芝镇大堡村菜市场附近,一栋民宅3楼发生一起凶杀案。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女子死在屋里。据知情者介绍,死者姓李,今年48岁,宁德人。身边的朋友最近给死者打电话,却始终联系不上,后来几个朋友去出租房找死者,门被打开后看到很多血,就赶紧报了警。

事发后,民警将现场封锁展开调查。其间,不少事发现场附近的图片也在网上流传,引发大家热议。还有网友在朋友圈晒图称,“五马分尸!死了3个”,更是引发大家恐慌和猜疑。

导报记者从石狮警方获悉,昨日上午6时许,在鸿山镇东埔村成功抓获涉案嫌疑人张某飞(男,47岁,重庆人)、张某(男,23岁,重庆人)。现场群众称,两名犯罪嫌疑人疑似父子关系,可能是祥芝附近的渔民。

事发后,死者家属连夜开车从宁德霞浦老家赶来。家属称,死者李某之前在霞浦老家菜市场干活,来石狮不到三个月,其间也有打电话回家和家人联系,并没听说过她在石狮与人有纠纷瓜葛,没想到才来没多久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一家人都难以接受。

目前,关于两人的作案动机及其他情况,警方尚未透露,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新闻链接

造谣者被行政拘留

石狮这一起命案发生后,28日晚上6点左右,一名网民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特大新闻~祥芝大堡村出现有史以来最血腥的案件”,并称“五马分尸!死了3个”,引发微信公众号、朋友圈以及新浪微博等自媒体的大量关注和转发。

经石狮警方查证,该消息内容属于虚假信息。石狮公安局依法传唤编造该消息并进行发布的嫌疑人邹某(女,25岁,湖北人),其对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邹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石狮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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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行凶 中年妇女租房内遇害

事发石狮市祥芝镇大堡村,警方14小时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

网传“三女子被残忍分尸”为谣言,造谣者被处行政拘留3日

案发当晚,警方赶到现场处理。 (吴嘉晓 摄)

“三名女子被残忍分尸?”前晚,一张微信朋友圈截图在网络上疯狂转发,并称此事发生在石狮市祥芝镇大堡村菜市场附近的一小卖部楼上。昨天上午,泉州警方辟谣称,网传事件为发生在石狮祥芝镇大堡村的凶杀案,造成一名中年妇女死亡。石狮警方同时发布通报称,该案件事发28日下午4时,29日上午6时许,警方在鸿山镇东埔村抓获涉案嫌疑人张某飞(男,47岁,重庆人)、张某(男,23岁,重庆人)。两人为父子,作案动机警方并未透露,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 林书修 龚翠玲 实习生 秦珊珊 文/图

女子失联多日 破门后惊现惨案

28日晚上9时,根据朋友圈截图,早报记者迅速赶到现场采访。记者了解到,当天下午4点多,石狮警方接到报警称,石狮市祥芝镇大堡村菜市场附近一栋民宅3楼传出臭味。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女子死在屋里。

昨天上午,记者回访现场。事发地点位于石狮市大堡村菜市场内的一栋6层民房。死者就租住在该民房3楼。

现场的一位女士介绍,她和死者认识差不多三个月。死者是宁德霞浦人,今年48岁,看上去挺年轻。三天来,死者身边的朋友一直在找她,给她打电话却一直联系不上。28日下午有朋友去出租房找她,可是敲门没有人应,他们便决定砸锁。

据死者朋友介绍,他们打开门后,看到房间门口挂了一件衣服,地上很多血,朋友吓得赶紧报警。

两嫌犯为父子 案发14小时落网

昨天上午9时38分,石狮刑警发布情况通报称,刑警队于28日下午4时许接警,确认在大堡村发生的凶杀案中,死者为一名中年妇女。经侦查,石狮刑警于昨天上午6时,在鸿山镇东浦村抓获涉案嫌疑人张某飞(男,47岁,重庆人)、张某(男,23岁,重庆人)。

知情人士介绍,通过调取各个监控录像后,警方发现嫌疑人之一是有胡子的中年男子,同时还发现了一辆沾有血迹、疑似用来移尸的面包车,面包车于当晚被扣留。一位摩的师傅称,事发当晚9点多,他看到警方将尸体抬离现场时,尸体分为两个袋子装。

知情人士称,落网的两名嫌犯为父子。在案发现场,不少村民表示,两人或是石狮祥芝、东浦附近的渔民。不过上述说法尚未得到警方证实。

嫌疑人张某飞指认现场

超市买编织袋 指认现场还在笑

昨天上午11点20分左右,在警方押解下,嫌疑人张某飞在离案发地点不到500米的超市指认现场。张某飞神情淡定,过程中还面带着微笑,另外一名嫌疑犯张某于昨天上午8时许被警方带到事发出租屋内进行指认。

据超市老板介绍,张某飞于28日上午9点10分左右在超市购买编织袋,一共买了4个。“当时他有说有笑的,哪里知道他是要用于作案。”超市老板娘说。

关于父子两人的作案动机,附近村民众说纷纭。有人称为追债,也有人称因情杀。记者就此向石狮警方了解,相关人员表示,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案情暂时不便透露。

死者其人

来石狮不到3个月 有4个兄弟姐妹

昨天上午,记者在案发现场见到了死者家属。几名家属悲痛万分,死者的姐姐泪流满面,情绪几乎崩溃。死者的弟弟李先生介绍,死者李某是宁德霞浦人,他们兄弟姐妹一共5个人,李某在家排行老二。28日夜里家人得知李某遇害后,连夜开车从霞浦老家赶来石狮。

家属称,李某之前在霞浦老家菜市场干活,来石狮不到3个月。其间李某也有打电话回家和家人联系,并没听说过她在石狮与人有纠纷瓜葛,没想到才来没多久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一家人都难以接受。

平时行为低调 常常不在租房

据租在同层的陈先生介绍,死者的房间位于事发租房三楼楼梯的右侧。陈先生和妻子在租房附近开了个小吃店。陈先生说,平时很少看见她,她的门通常都是锁着的,看见她的时候也都是她一个人。事发前几天,陈先生都没看到她,门一直锁着,也没发现什么异常。陈先生的妻子称,虽然住在隔壁,但女子和邻居并不熟悉,偶尔看到该女子带不同的男子回家。不过该说法尚未得到证实。

陈先生说,事发租房三楼一共有8个住户,有一个公用洗手间,房间不大,不到10平方米,月租金200元。

警方辟谣

“3人被分尸” 造谣者被拘3日

前天晚上,该案件通过一张微信朋友圈截图在网络上被网友疯狂转发。据该截图描述称,案件为“三名女子被残忍分尸”,事发石狮市祥芝镇大堡村。昨天上午,泉州警方辟谣称,网上传言“三人遇难”内容失实,为谣言!

昨天下午,石狮警方发布通报称,网民邹某(女,25岁,湖北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特大新闻:祥芝大堡出现有史以来最血腥的案件……死了3个……”的信息涉嫌散布谣言,引发微信公众号、朋友圈及新浪微博等自媒体的大量关注和转发。

石狮警方已依法传唤邹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邹某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延伸阅读

“民房式”出租房 治安隐患不少

死者李某就租住在该民房三楼

这起命案发生在一栋用来出租的民房中。昨日,记者调查发现,无证件租房、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在泉州市民房出租市场中屡见不鲜,留下种种隐患。流动人口日益增多,房屋租赁业发展迅速,但出租房屋管理力量薄弱,出租房主法律意识淡薄,不少房东对出租房疏于管理,有的租房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一些房屋因此成了治安问题高发和“藏污纳垢”的场所。

■记者 林书修 龚翠玲 实习生 秦珊珊 文/图

事发租房 一楼层8间房 人员出入随意

在案发民房,记者看到,该栋民房为6层自建房。房东就在楼下的店面经营一家卖食杂的小卖部。小卖部通往楼上租房有一道铁拉门。

据租客介绍,平常铁拉门经常未关闭,来小卖部的人员进进出出,他们也并不在意。据他介绍,大多数民房每层楼都经过改造,可以容纳下七八个小房间,每个楼层有一个公共厕所。

该租客表示,大堡村的流动人口很多,不少从湖南、重庆、四川来打工的老乡。由于民房的房租低廉,每个月在两三百元,大多老乡都居住在这一类的民房中。

记者了解到,在泉州不少乡镇,由于外来务工人员不断增多,很多民房都改造成出租房,房东大多是当地村民,平常的管理较为松散,对于租客一般也未严格登记。“人员流动很快,有的租了不到一个月就搬走了”一名民房房东告诉记者,他们并不了解租房要备案。

私房出租

租客不登记身份者大有人在

昨日,在案发地,记者发现附近有许多多层民房,不少都作为出租房。现场的一名女士介绍,她和老公租住在附近。该女士还说,在同一层住有多户,而且人员相对复杂,各种职业的人都有。多位市民告诉记者,民房出租只要交钱就可以,没有合同,大都也不用登记身份证。

记者多方了解到,在人群聚集地,民房出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学校、工厂、菜市场等地的民房更是炙手可热。学校附近民房的居住情况相对正规,而且居住人群较为单纯,大多是学生或刚毕业的学生。学校的民房出租居住登记也相对正规,泉州某高校附近的民租房许多都有店名,作为民宿出租,在入住时前台都有一名服务人员检查身份证登记,登记后店家还会把租客信息输入福建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的微信公众号进行管理,待租客离开后,需登记离店信息。信息不符者,该公众号会及时反馈给租户。多名房主表示,严格的信息登记不仅是对租客的负责,对自己来说不失为一种安全保障,租客的事难以预料,及时登记到公安系统自己也很安心。

记者调查

“民房式”出租房问题一箩筐

记者调查了解到,因监管难度大,近年来“民房式”出租房存在着偷窃、打架、违法经营等多宗罪,其中以偷窃等治安问题最为普遍。泉州一派出所负责人坦言,目前出租房市场确实存在一些问题,由于管理不是很到位,不少市民或单位在未到相关部门备案的情况下将房屋出租,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的“聚居地”。

房屋设施简陋 存在众多隐患

据调查,普通民用平房改造的出租房,往往在公共设施上存在众多安全隐患。不大的一层,有好几个隔间。房间小,过道窄。缺少消防器械和安全出口标志等基本公共安全保障设施。同时,民房出租房大多卫生杂乱,乱拉电线,杂物堆放等问题。一旦发生人为灾害,极容易造成受灾面积广,救援难度大,生命财产威胁大的事故。

租住双方约束少 纠纷难处理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民房式”租房,房东与租客之间通常只存在简单的口头约束和金钱交易约束,并不会进行合同文件的签约这样具有法律约束的环节。一旦双方在租金、设施损坏、物品失窃等问题中发生分歧的同时,不可避免会产生自说自话的状况,纠纷也会难以处理。

同时,低廉的出租价格,简单的出租过程,租客与屋主之间一般只进行简单的交易过程。对于租客的身份,住房目的并未进行严格确认。极低的租房条件,也使得民用改造出租房极其容易成为罪犯犯罪的遮蔽所。

流动人群复杂 治安管理不足

民房改造的出租房,一栋楼内租客复杂,一天内来往找寻的人群也多。没有来访登记,任何人都能随意进入民房楼层内。失窃屡见不鲜,更有骗子利用租住幌子,“二房东”钻空骗取钱财,“假租客”趁机调查情况借机偷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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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主须办理 租赁备案手续

泉州市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处工作人员介绍,租赁房屋一直是监管的难点。出租房的房东应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但不少房东法律意识淡薄并没有办理。工作人员提醒,符合出租条件的房东应尽快补办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对不符合出租条件而出租房屋的房主,一旦查到将给予处罚。

租客从事违法活动 房东或需承担责任

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王萍煌律师表示,房主对承租人在房屋内的违法行为知道而不举报,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可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房屋出租人有如下法律责任和义务: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必须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发现承租人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安装“二维码门牌” 出租屋管理更便捷

今年4月19日,石狮永宁边防派出所向石狮市公安局申领首批“二维码门牌”,由民警逐家逐户进行安装,以信息化手段对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进行管理。“二维码门牌”的二维码信息包含该出租房具体地址、屋主、租住人等基本信息,民警通过配发的“警务通手机”进行现场登记、注销、查询等操作,信息的修改和维护更加快捷。目前,该所已安装“二维码门牌”74张。

设出租房业主协会 规范出租管理

2013年3月12日晚,丰泽东湖街道少林社区召开民主听证会,邀请居民代表共同讨论出租私房为居民生活和社区管理带来的难题。该社区的楼房,大多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老房子,1/3已出租,租户260多户,流动人口数量达3000多人,占社区总人口数的1/2,为社区卫生、治安带来了很大压力。少林社区决定成立“出租房业主协会”,督促出租人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让管理更加规范,让社区更加文明有序。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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