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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规范文明施工 鼓励市民举报不文明施工

2016-12-22 20:28:47 邓驯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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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22日讯(本网记者 邓驯)建筑工地周边道路不得出现“滴洒漏”,工地施工不得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等;在交通量较大的主干道,要求道路维修应避开上下班交通高峰期,避免交通堵塞等;道路清洗要安排在0点至6点,特殊情况也需避开上下班交通高峰期……近日,为进一步提升泉州中心市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畅通施工区域道路交通,泉州市城管办拟定了《中心市区规范文明施工工作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对工地、工程、市政等各项施工提出了相应要求。

施工现场需设交通警示标识 落实不扰民各项措施

征求意见稿要求,在施工现场的起止点及对车辆、行人通行安全有影响的位置,必须设置危险警示灯具。在车行道上施工作业,必须在来车方向提前设置施工标志牌、交通导向牌和危险警示闪灯等,提示和引导车辆有序、安全通行。

建筑工地工地出入口按相关标准建设,设置施工围挡,并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不得留有缺口;围挡高度要不小于1.8米,不能占用人行道;在大门或门头设置企业及工程标识;设置洗车台、车辆冲洗设施,建立完善的车辆冲洗制度和车辆冲洗台帐,并明确专人负责冲洗保洁,确保车辆不带泥出场,工地周边道路不得出现“滴洒漏”。

工程施工应当控制使用强噪音、强振动的施工机具,晚上10点以后禁止使用电锯、电刨、混凝土振捣器等强噪声施工机具,因设计或施工工艺等特殊原因需进行连续施工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并告知周边单位、居民。施工机械一律停放在施工范围内,不准占用行车通道,机械进退场尽量选择车流较少的时段,避免造成交通阻塞。

道路施工应尽量在夜间进行 同时避开交通高峰

征求意见稿要求,在交通量较大的主干道,道路(含隧道、下穿通道、桥梁维修)维修作业应避开上下班交通高峰期,避免交通堵塞。在交通量较大的节点(车站、码头、机场、桥梁立交、隧道联接线)施工时应尽量在夜间进行。同时,园林工程作业也应避开上下班高峰期;道路清洗作业要安排在夜间,特殊情况也需避开上下班交通高峰期。

路灯养护维修作业应尽量安排在夜间进行,减少对交通的干扰和影响,影响交通时应指定专人负责疏导交通。发现管道溢流、井盖缺失等问题时,应在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维修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主干道发现彩砖、石砖、路缘石破损时,应在2天内修复,次干道应在3天内修复。发现路面塌陷等危及行人、车辆安全的严重问题时应立即处理。破路单位要提前报备,文明施工,并按要求做好恢复工作。

鼓励市民举报不文明施工 未按期整改将受行政处罚

泉州市城管办相关负责人还表示,接下来将定期组织考评监督,市“数字城管”平台将工地不文明施工列入信息采集范围并督促整改,欢迎市民对不文明施工行为进行举报(电话:22586329),经查证属实的举报将给予第一举报人每例20元电话费奖励,对抓拍“滴洒漏”车辆并有清晰车牌的予以第一举报人每例奖励50元电话费奖励。

同时,对在综合考评、监督检查、被市民投诉存在文明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主管部门应对其责令限期整改。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如违规破路、工地违规排放施工污水、占道堆放施工材料、缺失井盖等问题未按期整改的,各相关部门可直接提请执法部门或定期汇总至市城管办,由市城管办转交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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