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一地产项目预售款被抽逃烂尾 业主状告区住建局
宏益地产方面确认,项目确实已停工
东南网12月2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紫玄 苏桐轩 文/图)辛辛苦苦攒钱买了洛江区宏益国际城·江山丽园一期的商品房,房屋都封顶两年了,可开发商却一直喊没钱,烂尾了。告房地产商告不出个结果,业主一纸诉状将洛江区住建局告上法庭。
记者昨日了解到,数亿元本该专款专用的预售资金,本可保证房屋建好并按期交付,如今却不知去向。业主认为,作为主管部门的洛江区住建局难辞其咎,其没有按照规定对预售资金进行监管,使得开发商得以逃避监管直接从银行提款,致使楼盘工程烂尾停工。
12月20日,丰泽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确认洛江区住建局不履行开发商预售款监管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截至昨日记者发稿,洛江区住建局尚未提出上诉。
新楼盘项目停工 购房业主炸开了锅
宏益国际城·江山丽园地产项目,由泉州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下称宏益地产)。作为最早购房的一批业主之一,徐振华至今想起来仍觉得后悔。
徐振华告诉记者,2012年11月,他看中购买了江山丽园一期4号楼一套120平方米的商品房,当时购买价格仅4000多元一平方米,合同承诺交房时间为2014年5月1日。由于开发商只有初级资质,项目封顶才开始预售,因此,许多业主交钱后便憧憬着以最快的速度住上新房。但令大伙没有想到的是,一年后项目却停工了。业主们一次次找开发商理论,却每次都被回以延期交房的通知。今年4月份,宏益地产负责人洪涛给业主们发了一份承诺书,承诺等一笔7000万元资金到位后就开工。而这份承诺,让业主们炸开了锅。
“我粗算了一下,江山丽园一期、二期分别建设18万平方米商品房,在房管局备案601套,我们交的预售金远远超过7000万元,资金怎么会不足呢?”徐振华告诉记者,在相关案件材料中,洛江区住建局确认,预售款有大概3亿多元。而按照《房地产管理法》等的相关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要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由监管机构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工程建设。
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从今年3月起,宏益地产便成了洛江区人民法院的“常客”,众多业主以逾期交房违约将宏益地产告上法庭,而宏益地产均未到庭参加诉讼,而每次结果都一样,业主胜诉,但违约金至今一分未得。
此外,在昨日采访中,宏益地产工作人员向记者确认,宏益的项目已经停工,目前负责人不在,无法透露更多的信息。
法院一审:洛江住建局未履行预售款监管职责,违法
学过法律的徐振华认为,作为主管部门的住建局没有按照规定履行对上述项目预售资金进行监管的职责,对该项目变成烂尾工程负有责任。
2016年7月29日,徐振华向泉州市丰泽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洛江区住建局在宏益国际城·江山丽园房地产项目预售款监管违法。
丰泽法院审理后认为,泉州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曾在2010年4月21日、2013年4月18日印发了预售款监管实施意见,均属规范性文件。意见中规定,同意使用商品房预售款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申请表上出具监管意见,受托银行凭核准意见办理商品房预售款拨付手续。意见还规定,监管部门应当结合房地产市场日常巡查,对商品房预售情况与资金情况、建设工程进度与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预售人出现逃避资金监管,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整改,直至吊销地产企业资质。
法院认为,洛江区住建局未能按照上述实施意见规定和监管协议约定,未按照规定结合市场日常巡查,进行监督检查。洛江区住建局曾3次约谈宏益地产,可以证明其已经知道宏益地产逃避预售资金的监管,即预售款的拨付没有经过被告审批,而是直接从银行获得拨付款项。最终法院作出判决,确认泉州市洛江区住建局不履行宏益江山丽园一期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
对于该判决,洛江区住建局如何看待?昨日下午,在该局房管股,两名工作人员告诉海都记者,科室的负责人出去开会了,这几天都不在。对于最近该局有无和开发商接触,开发商有什么说法,房管股工作人员表示,这个问题不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