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4日讯(通讯员 周凯 本网记者 陈诗婷)日前,记者从泉州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截至2016年12月底,泉州市旧村复垦项目共完成县级验收2052.91亩,市级验收1924.61亩,报省厅抽验1009.02亩,努力构建上报一批、成交一批、验收一批的良性循环体系。旧村复垦工作开展6年多以来,泉州市国土资源局紧密结合耕地后备资源逐年减少现状,严格把好旧村复垦项目质量关口,坚决杜绝搭车项目上马。 明确质量标准 参照全省旧村复垦技术规范要求,结合全市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旧村复垦内外业质量标准。外业施工方面,对项目定桩放样、耕作层厚度、田埂修筑、边坡夯实、田面平整度和农作物种植等都有明确的要求;内业管理方面,要求做到一宗一档,档案资料整理、数字编号、照片拍摄都有严格的规定。 严格项目验收 充分利用项目“乡镇自验、县级初验、市级验收和省级抽查”这四个关卡,严把项目质量关。验收时,将项目地块的内、外业情况如实记录,在验收中要求验收人员对每个地块逐宗进行验收,严格落实“四个不放过”(房屋不拆、建筑垃圾未清理干净、田埂边坡不实、没有种植),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落实后期管护 对完成验收的项目,要求项目业主建立和完善后期管护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对完成省级抽查的项目,复垦新增耕地按权属分给群众,由群众自行管护和耕种,提高了农民收入,充分发挥新增耕地长远效益,同时,杜绝在项目区内出现违法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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