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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2月21日 泉州中心市区开展“禁炮”专项行动

2017-01-17 17:15:32 潘贤利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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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17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通讯员 李肇兴)记者从泉州市公安局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辖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进一步加大春节、元宵期间“禁炮”工作力度,巩固“禁炮”工作成果,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打黑恶·缉枪爆”专项行动及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泉州市公安局决定即日起至2月21日,在中心市区(即鲤城区、丰泽区和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境)开展为期40天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禁炮”专项行动期间,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依法查处违反《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在除夕、元宵等重点时段,公安机关还将集中力量做好教育和查处工作。其中,1月27日8时至28日24时,2月11日8时至12日24时为集中统一行动时间,公安机关将开展全天候巡查,并与安监、工商、行政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统一行动,查堵烟花爆竹源头,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将依法从重、从严处理,震慑违法人员。

据悉,泉州市公安局设立举报电话,广大群众可拨打110举报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及时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违规燃放和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一律处以行政拘留,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查获的非法烟花爆竹案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依法处理。对举报情况属实者,公安机关将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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