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月4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如果你的项目属于集成电路、汽车制造、石墨烯、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现代服务、现代农业、科创设计、海洋生物、大健康和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重点发展领域,在2017年5月15日前,可以申报晋江市第三批高层次人才“海峡计划”创业团队和项目。 日前,中共晋江市委人才办、晋江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晋江市第三批高层次人才“海峡计划”创业团队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范围 创业团队原则上是2015年1月1日之后在晋江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机构,开展高新技术研发或产业化项目,或虽未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机构但有意向落地晋江的创业团队和项目,包括创业团队携带资金、技术成果自主(拟)创办的企业,或创业团队以自带资金或技术成果作价方式入股、风投基金或民营企业参股共同创办的企业。 团队和项目条件 1.团队条件 (1)创业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4名核心成员组成,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可稳定合作5年以上,成员有半数以上全职在晋江市工作,非全职人员每年在晋江市工作时间必须达到6个月以上。 (2)申报第一至第三类创业团队项目的,团队带头人的认定标准除在《若干意见》(晋政文〔2015〕83号)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参照《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委人〔2015〕5号,文件具体内容可登陆晋江市人才工作网下载查阅)执行,即原则上第一至第三类创业项目的团队带头人应分别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A类(杰出人才)、B类(创业创新领军人才)、C类(急需紧缺创业创新人才)的条件之一;申报第四、第五类创业团队项目的,团队带头人由市委人才办会同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研究确定,必要时邀请行业专家进行评价。 (3)第一类项目团队带头人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国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和一流水平,团队核心成员应全部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第二类项目团队带头人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国际同行中处于先进水平,团队核心成员中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占50%以上,其他成员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第三类项目团队带头人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团队核心成员中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占25%以上,其他成员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第四类项目团队带头人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国内同行中处于先进地位,团队核心成员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第五类项目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特别优秀的,可对团队成员的学历学位、任职经历、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条件适当放宽。 2.项目条件 (1)项目符合晋江市产业发展导向和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属于集成电路、汽车制造、石墨烯、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现代服务、现代农业、科创设计、海洋生物、大健康和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重点发展领域; (2)项目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技术前景广阔,能够引领和带动晋江市传统产业提升和新兴产业发展。项目基础稳固,可直接进行产业化,或已完成前期开发,进入中试或样机制造阶段,具有稳定实验数据和中试产品,项目技术成果一般要在晋江市应用或产业化生产; (3)项目具备清晰明确的商业模式及切实可行的商业计划,市场潜力大,具有良好的市场竞争力; (4)承载单位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资金,其中:高成长性团队项目承载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伍拾万元(¥50万元),其他团队项目承载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壹佰万元(¥100万元)。同时,拥有一支集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的团队。 申报办法 实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申报人网上申报,具体操作如下: 申报人用谷歌浏览器登陆“晋江市人才工作网”(http://jjrc.jinjiang.gov.cn)的晋江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已在晋江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机构的,选择单位用户,以单位名义注册;未在晋江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机构的,选择个人用户,以团队带头人名义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重新登陆平台,依次点击“海峡计划创业团队和项目”→“海峡计划创业团队和项目申报”→“新增”,按要求填写、上传申报资料。 2.晋江市委人才办、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 3.申报工作结束后,晋江市委人才办将会同晋江市科技局、人社局适时组织行业专家对参评团队和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流程按照《晋江市引进优秀创业团队和项目评审办法(试行)》(晋委办[2015]204号)执行。 政策待遇 申报团队和项目经评审、答辩、公示等程序成功入选晋江市“海峡计划”创业团队和项目的,划分为第一至第五类,实质入驻晋江后按照所属类别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包括:500万元-2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对属于集成电路产业领域的创业团队和项目,创业启动资金按原标准的150%执行,即750万元-30万元,分两年兑现,每年兑现50%);500-50平方米连续3年免租金的工作场所,或每年12万元-2万元连续3年场租补贴;300万元-100万元的成果转化资金;500万元-150万元的政府风险投资;最高300万元的政府配套社会风险投资;300万元-10万元的贷款贴息;创业团队和项目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福建省“百人计划”、泉州市“百人计划”的,按国家资助额度1:1的比例,福建省、泉州市资助额度1:0.5的比例,提供配套经费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