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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举报“黑恶枪爆”违法犯罪 最高奖励两万元

2017-02-28 14:56:56 潘贤利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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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月28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今天上午,泉州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举报“黑恶枪爆”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并就相关事项进行说明。据悉,奖励金额从200元至20000元人民币不等,根据公安机关从接获群众举报线索破获、抓获、收缴涉及黑恶、枪爆案件、人员及物品不同等级、数量进行分类。

据介绍,为有效策应全省、全市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开展“打黑恶·缉枪爆”专项行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福建省公安厅《关于严厉打击“黑恶枪爆”违法犯罪的通告》精神,泉州市公安局及时制定出台《关于举报“黑恶枪爆”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发布。目的在于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及黑恶、枪爆违法犯罪线索,同涉黑涉恶、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为此市公安局拨出专款,专门用于奖励经查证属实的举报“黑恶枪爆”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各分、县(市)公安局也已相应拨出一定专款,专门用于奖励举报有功人员。

奖励范围

凡是公民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举报下列涉黑涉恶、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一律予以奖励。其中涉及枪、爆范围的主要有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使用枪爆物品,以及利用枪爆物品从事杀人、强奸、绑架、抢劫、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涉及黑恶势力方面的主要是一些黑、恶势力特征明显的诸如非法讨债、抢占地盘、“沙霸”“砖霸”“菜霸”“市霸”,以及充当赌场、娱乐场所“靠山”“保护伞”,收取“保护费”,扰乱医院、学校周边秩序等黑恶势力。

奖励标准

奖励金额从200元至20000元人民币不等,根据公安机关从接获群众举报线索破获、抓获、收缴涉及黑恶、枪爆案件、人员及物品不同等级、数量进行分类。案件侦破及在逃人员缉捕方面: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不同督办、督捕等级,分别奖励20000、10000、5000元不等金额;未列入督办督捕级别的,根据案件性质奖励2000元至3000元人民币。收缴涉枪、涉爆、涉危物品方面,根据收缴物品的数量分为三个层级,收缴物品数量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奖励200元至1000元;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奖励2000元至3000元人民币(构成督办案件的参照督办案件级别奖励);构成刑事案件情节严重以上的,奖励50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社会面防控方面:避免发生重大涉枪涉爆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事故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各分、县(市)公安局可以根据办法,结合本地实际规定确定具体奖励项目及标准;奖励金额以受理地公安机关确定的标准为准。

奖励层级

举报奖励实行分级负责。各级公安机关分别负责所接到的举报线索的奖励。上级批转核查的,由批转公安机关负责奖励。举报情况涉及两项以上情形的,按其中奖励金额高的标准执行,不重复奖励。两人以上共同举报同一情况的,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奖励金;协商不成的,由负责奖励的公安机关决定。

奖金兑现

对经查证属实的,受理公安机关会及时通知举报人到负责奖励的公安机关或其委托的公安机关领取奖励金。举报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前往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应凭举报人有效身份证明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明领取。自接到领取奖励金通知之日起,超过6个月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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