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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旅游”缺乏合同和监管保障 驴友务必擦亮眼

2017-03-09 09:43:23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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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记者 罗倩雯 通讯员 苏晓晖)当下,微信已然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旅游资讯也悄无声息地融入了微信平台——打开朋友圈,大量的旅游广告及美景图片立刻跃入眼帘。“3·15”来临之际,我们谈一谈“微信旅游”的那些事儿。

“微信旅游” 缺乏合同和监管保障

当前比较知名的在线旅游网站(OTA),一方面作为旅行社,为游客提供组团旅游服务,另一方面也为其他传统旅行社与消费者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但微信同以上OTA网站不同,微信所提供的主要是社交服务,而非专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

因此,所谓微信参团旅游,更多仅是借助微信的社交功能同旅游业者沟通及交易,获取旅游服务,看似便利,却缺少了线下的合同签订环节及第三方交易平台监管和保障环节。

“微信旅游”组织者很多无资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应取得旅游主管部门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也就是说,这是一个特许经营的行业,除取得经营资质的旅行社外,任何法人及个人均不得从事该行业。

而微信中的“旅游业者们”除少数旅行社设立的经微信官方认证过的公众号外,大部分为个人账号,实际上并不具备旅行社经营主体的资格。这些人当中,有些是传统旅行社的工作人员,本身可以从事广告发布及招徕业务,他们在微信上主要做的是代理传统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但打广告时又故意隐去相关旅行社的信息,以期让消费者误以为是其经营的产品,并从中获利。而有些人,则是直接从事组团活动,不属于任何旅行社。如果说前者在经营上可能存在不规范之处的话,后者完全属于非法经营,一些常见的低价一日游、港澳游、云南游,往往常见于后者的朋友圈宣传里。

“微信旅游”参团 请注意以下四点

微信参团旅游缺少线下接洽、合同签订及常规OTA的第三方监管,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主要集中在:不知道旅游组织者的真实身份,很多情况下只知道对方的网名,顶多知道对方姓啥,出现纠纷后无法确定投诉对象;缺少线下接洽,不了解对方经营资质,甚至未签订旅游合同。旅游者往往无法具体了解行程细节,大意缴费,任人宰割;没有“第三方交易平台”作为保障和兜底,一旦纠纷出现,维权退款之路漫漫。

微信参团虽方便,但陷阱不少。通过“微信旅游”参团时,大家要注意以下四点:

1.尽量通过经认证过的旅行社微信公众号或可确认身份的旅行社工作人员账号报名参团旅游;

2.坚持签订书面的旅游合同,了解组团社及地接社信息;

3.务必确认所报名的旅游行程,仔细查看是否有不合理的购物、自费等项目;

4.绝不参加非旅行社组织的行程。

此外,转账付款之时应重新确认以上四点,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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