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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了2000元分期得还7770元 小心借贷馅饼变陷阱

2017-03-21 07:56:52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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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石伟琴)借款只需身份证、购物可贷款……因为借贷方式简便,有些市民会选择一些借贷和购物平台迅速借款购物。然而,在借贷款之后,他们或需要偿还高额利息或没收到货物,这才发现自己掉入了借贷陷阱。近日,有多名读者拨打96339讲述他们的遭遇,希望借此提醒其他市民不要再轻信借贷平台。

案例一 用分期购借钱 还款金额太高

今年年初,许先生来到石狮找工作,突然,贴在招工广告栏上的一则借钱广告引起了他的注意。一个名为“玖富分期购”的广告单上赫然写着“只要身份证就可以借钱”这几个字眼,急需用钱的许先生便拨打了广告单上的联系方式。

随后,一名男子带着许先生来到一家手机店,称要通过买手机的形式才能借出钱。为此,许先生与该男子签了购买iphone6s手机的合同。合同上显示,这部手机为5080元,首付为1080元,剩余4000元需按月还。按照合同约定,首付及剩余4000元中的其中2000元,由该男子进行支付,剩下的2000元则由许先生来还。接着,该男子给了许先生2000元的现金,作为许先生借的钱。按照合同,许先生需每月还370元,分21个月还清。

在拿到了2000元现金并还了两个月的手机款之后,许先生发现自己被骗了。因为虽然拿到2000元现金,但是并未拿到手机,他若还完21个月,则需要支付7770元,是2000元的3倍多。当许先生想要再联系该男子时,却再也联系不到。而他已签了合同,仍需每月还款。

案例二 办信贷卡购物 付完款未收货

来自泉港的钟先生今年春节前,在朋友的介绍下,办理了一张“盈泰信贷卡”。这张卡既可以用来贷款,也可以用来购物。贷款利息为每个月9.6厘,每个月只需还所借款的利息,直到三年到期后,再还本金。

在拿到卡之后,钟先生到信贷卡专属网上商城逛了逛,看中了一条一万多元的黄金项链。付款方式里显示,用户只需先付30%的首付,剩余的钱按照贷款方式偿还,即每个月还利息,三年满再还剩余的钱款。于是,钟先生便下单购买。付完款之后,他直到现在仍然没有收到金链子。

这下钟先生才意识到自己可能上当受骗了,随后报警。目前,泉港警方已经介入处理此案。

律师 选择正规平台 保存相关凭证

泉中律师事务所张倩雯律师介绍,案例一名为购买手机,实际上为高利贷,许先生在“托儿”的迷惑下,签订高利贷合同,所偿还的利率偏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据此,由于许先生与手机店签订合同,因此可向法院起诉。而案例二中的钟先生,则属被骗,由于自己找不到诈骗方,只能报警,由警方介入处理。

张律师提醒,市民在借钱或者购物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借贷平台或购物平台,并且要签订合同,或保存相关凭证,在出现纠纷时,才能有证可循。广大市民千万不要贪便宜轻信某些广告,以免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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