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2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金 通讯员 苏福彬) “这个信贷产品一次性就解决了我的资金难题,让我家也安上了光伏发电系统。”24日,在永春县桃城镇洋上村,村民余秉胜高兴地对记者说。 余秉胜今年52岁,长期在山顶村洋上村务农。不久前,听说现在县里在搞光伏扶贫,余秉胜很是心动。光伏扶贫,即在自家所住的房屋顶铺设太阳能电池板系统,自发自用、多余上网。也就是说,农民可以自己使用这些电能,并将多余的电量卖给当地的国家电网。然而,一次性8万多元的投入,让他望而却步。 3月中旬,得知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推出了相应的贷款产品,余秉胜赶到合作联社咨询并提出信贷申请,一周后,6万元信贷资金就下发下来。资金问题解决后,当地光伏安装企业很快就派人来到余秉胜家,装上了太阳能电池板发电系统。 永春是泉州市的山区县和农业县,安装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发展光伏扶贫,市场十分广阔。然而,一个突出的问题和困境则是,一套光伏发电系统耗资不菲,对于多数乡村农民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投入,明显负担过重。这一资金门槛,也加大了当地光伏扶贫的推广难度。 为破解这一难题,2月底,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印发《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光伏贷”管理暂行办法》,在全省率先推出“光伏贷”这一新型金融产品。 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戴永南告诉记者,“光伏贷”的特点是免担保、低利率,以安装一套8万多元的光伏发电系统为例,农民只需要自付2.64万元、贷款6万元即可实施。还贷方面,农民可选择分期付款的形式,分8年还,每个月还840元,而安装了这套发电系统后,扣除自家用电之外,每年还可从当地电网公司获得1万多元的电费,可以抵每年的贷款本息。除了初始投入的2.64万元之外,可以实现零负担甚至略有盈利。这一新型金融工具,解决了很多农民的后顾之忧。 为控制违约风险和金融风险,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还要求,由光伏安装公司出资建立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余额原则上不低于本联社与其合作“光伏贷”贷款余额的10%,风险保证金存放专户由主办的合作联社网点监管。 统计显示,自上月推出“光伏贷”以来,已有12户申请,发放信贷资金近百万元。 “‘光伏贷’这一新型金融产品,门槛低、操作性强,为永春县光伏扶贫的实施注入了资本活水,为光伏扶贫的大规模推广提供了金融支持并扫清了障碍,实现了农民、金融机构、光伏安装公司三赢。”中国人民银行永春县支行行长苏亚民介绍说。 记者点评>>> 永春县在全省首推“光伏贷”,破解了光伏扶贫的融资难题。这一先行先试的做法,是在泉州作为国家级金改区这一大背景下的积极探索,具备较强示范意义。可以预期的是,随着“光伏贷”的推出和逐步推广,光伏扶贫事业有望得到加速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