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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出台今秋市直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 服务范围

2017-04-01 08:22:09 曾小琴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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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曾小琴)昨日,泉州市教育局发布了今年秋季市直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市直小学共招生1766人,其中泉州市实验小学350人,泉州师院附小400人,晋光小学250人(南俊校区)、350人(东海校区),泉州市第二实小200人,泉州市第三实小216人。市直幼儿园招收755人,其中,泉州幼师附属幼儿园230人(含早教班),泉州市机关幼儿园90人,泉州市刺桐幼儿园90人,泉州市丰泽幼儿园120人,泉州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90人,泉州幼高专附属东海湾实验幼儿园135人(含早教班)。

泉州市教育局相关人员介绍,相较去年,今年市直小学招生有三大变化。一是对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的入学作出规定;二是明确规定要“严格控制学校班生规模,一年级不出现大班额(每班生额不超55人)现象”;三是贯彻落实《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招收文件规定的第一、二类高层次人才。

泉州市市直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小学】 三类对象可入读市直小学

市直小学一年级招生需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入学,学生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当年的3月1日。严格控制学校班生规模,一年级不出现大班额现象,原则上新生每班班生额45人。不得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

招生主要有三类对象:

第一类,户籍和实际居住(住房有产权证)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服务区范围内的同一套居住房原则上每三年只能解决一个适龄儿童入学。

第二类,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的并且符合相关文件中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的适龄儿童。其中,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具有住房有产权证)申请入学的,由其监护人按要求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送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校学位状况、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学生因家长在泉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亲(母亲)在泉生活而要求在中心市区就读小学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由监护人按要求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或由其监护人按要求向学校提出申请报市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后,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优质小学就读。华侨、外籍学生申请在中心市区就读小学的,依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由监护人按要求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或由其监护人按要求向学校提出申请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读。

第三类,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儿童。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福建省优秀人才的子女;泉州市认定的第一、二类别高层次人才子女。

上述三种招生对象外,如有剩余学位,各小学可根据实际采取电脑派位(或抽签)等办法解决部分入学需求,电脑派位(或抽签)时间统一为7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派位后当场公布派位结果。如果未被派中的,则应回原户籍迁出所在地或常住地的服务区学校就读,或由市教育局协调鲤城区、丰泽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解决。

招生程序和时间

6月20日:各小学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7月3日:进行新生登记,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

7月9日~7月11日:各小学汇总片区内适龄儿童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7月15日:公布区内符合第1类、第2类、第3类招生对象,同时报送市教育局备案;

7月18日:将申请派位名单报送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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