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直幼儿园招生服务范围 【幼儿园】 两类儿童可入读市直幼儿园 今秋,凡是年满3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入读市直幼儿园。小班新生原则上每班班生额控制在30人。不得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入读小班。 以下两类适龄儿童可申请入读:一是户籍和实际居住(住房有产权证)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当年的3月1日。服务区域内的同一套居住房原则上每三年只能解决一个适龄幼儿入学;二是省、市引入的高层次人才,根据相关文件,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福建省优秀人才的子女、泉州市认定的第一、二类别高层次人才子女,均可报名申请。 如有剩余学位,各幼儿园可根据实际采取电脑派位(或抽签)等办法解决部分入学需求,电脑派位(或抽签)时间统一为7月22日上午9∶00。派位后当场公布派位结果。 根据方案,除特教学校(班)招收残疾幼儿入学外,各幼儿园都应优先接受片区内具有参加集体生活和学习活动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学,特别要做好招生范围内轻度智障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招生程序和时间 6月20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公告招生通知; 7月3日:进行新生登记,幼儿园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 7月13日前:完成第1类、2类对象的招生,同时报送市教育局备案; 7月18日:将申请派位名单报送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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