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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打造三个“一流” 将产业援疆落到实处

2017-04-21 16:04:23 潘贤利 颜财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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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州副州长、福建省援疆前方指挥部副总指挥长刘革生向参会客商介绍了新疆昌吉州基本情况。

东南网4月21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颜财斌)“我们将以一流的服务、一流的环境、一流的保障,支持大家在昌吉大展宏图,共同推动纺织服装产业加快发展,将产业援疆落到实处。”20日下午,新疆昌吉州纺织服装产业对接团在晋江市举行的纺织服装产业推介会上,新疆昌吉州副州长、福建省援疆前方指挥部副总指挥长刘革生在致辞中如是说。

在泉州期间,新疆昌吉州共与8家福建企业签约,预计总投资额超25亿元,将有效带动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

产业援疆为两地纺织服装发展创造了条件

2014年5月,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确定在新疆实施发展纺织服装产业促进百万人就业战略规划,提出利用10年时间,通过特殊产业政策,实现就业100万人的目标。随即,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指导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发《实施意见》推出运费补贴、低电价社保补贴、贷款贴息、岗前培训补贴、专项资金拨付等政策。自治区委常委、昌吉州党委书记沙尔合提要求全州各部门贯彻落实好中央政策,加大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力度,州长马雄成亲自部署做好纺织服装产业发展规划。

刘革生在接受东南网记者采访时说,支持新疆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是党中央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福建省是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泉州、石狮、晋江市是中国纺织服装的重要生产基地,产业链完整、产业聚集、自动化程度高、设计研发能力强、生产管理运营经验丰富、劳动技术水平高。中央、自治区政策为闽昌两地产业合作指明了方向,福建省对口支援昌吉州,产业援疆为两地纺织服装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昌吉州棉花产量高,色白绒长强度高、可纺性好,是国家免检产品,要充分利用各种优惠政策,上下凝心聚力形成产业发展共识,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推动闽昌两地纺织服装产业合作对接。刘革生说,福建石狮、晋江等地企业在新疆建立生产基地,可享有物美价廉的优质棉,降低成本、增加补贴、提高竞争力、提升利润空间;在福建建立设计研发、市场运营中心,可提高产品质量,开拓国内外市场,二者有机结合,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搭起两个核心区交流交融合作的桥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们本着政策招商、环境招商、感情招商、服务招商、以商招商的理念,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广泛开展招商活动。走出去到内地产业聚集地推介、考察、洽谈、对接企业。请进来,请意向企业到新疆考察、洽谈合作事宜,请在昌吉的内地企业现身说法,介绍投资运营情况,评价投资环境和服务质量,增强可信度、增强客商投资的信心和决心。”刘革生介绍,截至目前,全州已形成了“一园四区”的产业集聚发展格局,纺纱规模已达到300万锭,各类服装年生产加工能力1000万件,刺绣1000万件,织袜5000万双,年生产打包布3000万米,年生产棉浆粕14万吨,粘胶短纤维17万吨;全产业链吸纳就业人员3万余人。虽然昌吉州纺织服装产业一年多来取得良好的发展,但还是存在缺少龙头带动、产业链不完善、政策效应发挥不充分等问题,亟需寻求与援助地福建省相关优势地区合作交流。

优惠政策助力闽昌两地产业合作对接

为了加快新疆的纺织服装产业进一步发展,新疆出台了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相关政策,其中包括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当地得天独厚的招商政策,也将吸引众多福建知名企业前往昌吉州投资设厂。

享受补贴的企业资格

一是凡在新疆境内依法工商登记注册、纳税和生产化纤、棉纺织(含粘胶)、毛纺织、麻纺织、丝织、服装、家纺、产业用纺织品等产品的企业,都可以申报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补贴。二是享受补贴的企业必须在自治区纺就办备案。三是享受补贴的企业缴纳社保的正式在册职工人数必须要在20人以上,新疆籍员工比例要高于50%。

补贴的内容和标准

出疆纱线、织布类产品的运费补贴。32支以下的棉纱,南疆每吨补贴900元,其他地区补贴700元;32支以上的棉纱,南疆每吨补贴1000元,其他地区补贴800元;60支以上棉纱不分地域全部每吨补贴标准再增加100元。棉布类产品不分地域全部每吨补贴1000元。对2016年10月1日以后新注册的企业生产的32支以下棉纱,补贴标准减半。

毛纺呢绒类、麻纺布类,毛纺(含绒线)、麻纺纱线类产品运费补贴。对毛纺、麻纺纱线类产品,南疆四地州的每吨补贴900元,其它地区补贴800元;毛纺麻纺布类产品均为每吨补贴1000元。

服装、家纺、产业用纺织品出疆运费补贴。南疆四地州按出疆产品销售额的4%给予补贴(其中包括进疆面料补贴),其它地区按3%给予补贴。

电费补贴。按自治区确定的纺织服装生产企业到户综合电价0.38元/千瓦时为基准,以用户实际用电价格0.35元/千瓦时为起点,补贴差额电价部分0.03元/千瓦时。

贷款贴息。对纺织服装企业固定资产、流动资金、设备融资租赁贷款给予贴息。其中:固定资产贷款、南疆四地州设备融资租赁贷款给予2%贴息,流动资金贷款给予4%贴息。从2017年1月1日起,对南疆四地州的融资租赁贷款给予2%贴息,对其他地区给予1.5%贴息,纺织项目的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标准率降低0.5%。

岗前培训补贴。南疆地区企业按照每人2400元的补贴标准以及自治区纺就办核定的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他地区企业按每人1800元的标准以及自治区纺就办核定的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纺织、化纤生产类企业新招录的新疆籍员工,按企业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50%补贴;服装、家纺、针织、地毯、产业用纺织品生产类企业新招录新疆籍员工,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之和的100%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为劳动合同实际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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