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莹钰)泉州市物价局消息,自本月1日起,物价局对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其终端销售最高限价由每立方米2.7824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56元,目前价格为全省最低水平,此举每月可为泉州用气企业减轻负担约2000万元。 同时,进一步下降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第一档用气价格由每立方米3.4624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24元;第二档用气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4.1544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888元;第三档用气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5.1936元,调整为每立方米4.86元;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的低保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气价再下调每立方米0.5元,即每立方米2.74元执行。各阶梯的年用气量维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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