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执法办法》5月起实施—— 城管执法须全程记录 此前,泉州市部分城管已配备执法记录仪(画圈处),全程记录执法过程。 本报讯 (记者王金植 文/图)昨日,记者从市行政执法局获悉,《城市管理执法办法》5月1日已开始实施,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持证上岗,执法活动必须全过程记录。据悉,这是全国首部城管执法规范性文件。 每个中队必备记录仪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规定,城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等;查阅、调取、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 “每个中队至少需要配备一部执法记录仪。”市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说,目前,鲤城、丰泽每个中队配有一部执法记录仪,洛江也正在配。 “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对城管、对群众都有利。”该负责人说,“今后,城管与群众如果再发生纠纷,就有了评判的依据,因为有了全程记录,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 “对于我们执法人员来说,记录仪让我们更加理直气壮,有些想抵赖的违法人在证据面前只能承认错误并改正。”鲤城区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佩戴的执法记录仪已全程记录了违法过程,如果遇到拒不改正的违法人员,执法队员可以通过记录仪的回放功能向其展示其违法的全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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