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来报警,交警觉得“眼熟”—— 男子半年“碰瓷”37起 涉嫌敲诈勒索被刑拘 东南网5月9日讯(石狮日报记者 洪亚男 通讯员 郭晓梅 庄诗琪)从去年9月到今年4月,泉州男子周某先后驾车在泉州、晋江数十次“发生”刮擦交通事故。这一异常情况引起晋江交警大队陈埭中队民警的注意。经查,周某“故意制造事故”30多起,骗取赔偿。5月7日,周某涉嫌敲诈勒索被刑拘。 4月27日晚7时许,市民牛先生驾驶小车在晋江湖光路行驶,与左侧车道周某驾驶的闽C037××小轿车发生刮擦,事故造成牛先生的车辆左后侧有两处刮痕。周某眼见理亏,想和牛先生私了,赔偿牛先生100元,但牛先生认为赔偿太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于是报警处理。 在陈埭交警中队,办案民警发现周某很眼熟,原来,近一个月内,他已是第三次接到周某报警,每起都是车损无人受伤。 “我问他怎么一个月内发生这么多起事故?他神情很紧张,支支吾吾的什么都不肯说。”昨日,民警告诉记者,因双方赔偿金额谈不拢,当晚两部涉事车辆被暂扣。 想到周某的种种表现,民警断定其中定有猫腻。根据报警记录,去年9月至今年4月27日,周某共报警37起,大部分事故发生在泉州和晋江地区,且每起事故基本都发生在傍晚,事故都是车损无人受伤。事故中周某驾驶的车辆主要有三部,其中一部奇瑞轿车发生事故最多。 半年多发生这么多起事故,这让民警坚信,周某是在有意制造事故。果然,通过对部分事故当事人调查取证,民警认定,周某涉嫌“碰瓷”敲诈勒索。 调查中,数起事故当事人都称,事发后,周某不慌不忙,拍照取证后,自称做过保险行业,清楚事故报警处理起来程序繁琐,最终都要求几百元私了。 “下班高峰期,市民都赶时间,加上车损较小,就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就同意了周某的提议,正是抓住人们的这种心理,周某屡屡得逞。”民警说道。 5月7日,周某前往处理事故时被民警当场控制。经初步审讯,周某称,他家有三部车,经常发生事故的那部奇瑞轿车挂在其母亲名下,还有一部是女朋友的,每次获得赔偿后,他都没有去维修,因此这几部车基本都是“伤痕累累”。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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