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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自由裁量权 泉州审批服务步入“快简优”时代

2017-05-14 08:20:15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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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压减权力“空间“

本报讯(记者 殷斯麒)近日,一家保安服务公司工作人员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审批窗口,要办理法人代表变更审批手续。令他惊讶的是,原本要7天才能办结的事情,当天就搞定了。这样的速度,得益于泉州市规范行政服务自由裁量权的三次改革。

记者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了解到,2016年以来,泉州市分三批次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各部门在方案论证、要素补件、设计深化等行政服务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查找短板,规范压缩行政服务自由裁量权,同时要求审批时限不超过35%,着力打造审批“泉州速度”。

压减事权“弹性空间” 提请领导审批事项不超10%

“以前,保安公司申请变更法人代表,申请人需要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现在我们窗口可以直接查询无犯罪记录信息,无需申请人提供。”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审批审核大队教导员庄树源表示,规范自由裁量权要求需提请领导审批的事项原则上不得超过10%,取消了分管领导审批这一环节,直接由窗口负责人签批就可以马上办结。

以前,企业、市民办理很多事情喜欢找熟人,现在只要走正常简单的程序即可办理。庄树源说,目前,市公安局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项目仅剩1项为分管领导签批,其余52项均授权至窗口责任人。

“卫计委有16大项42子项授权在窗口办结。”市卫计委审核审批科科长陈顺来说,以办理护士首次注册为例,市民来窗口办事,按照以前的办事流程,要经过窗口受理(2个工作日)、审核(4个工作日)、领导审批(2个工作日)、办结(2个工作日)4个环节,共10个工作日。改革后,领导审批环节被砍掉了,整个办理过程变成3个环节,只 要8个工作日。

自由裁量权改革全覆盖 挤压法规条款“水分”

泉州市规范行政服务自由裁量权改革实现全覆盖,从4个方面压减事权“弹性空间”,实行窗口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在现场踏勘方面,44个部门涉及现场踏勘的有249项,原来踏勘审核大多只规定原则性法规条款,执行尺度空间较大,中心组织对有关政策文件条款进行重新梳理,转化为2820条可执行的标准,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踏勘环节予以取消,形成审查标准清单,推行“清单打勾式”踏勘,挤压法规条款的“水分”。

此外,对进驻中心552项审批服务事项涉及1299项审批权力,厘清每一项审批权力行使的路线图,除保留由部门主要领导签批的209项权力外,授权进驻中心分管领导662项(分管领导每周不少于2次到中心办公审批),授权窗口及审批科长428项,授权率达83.9%。如市人社局对12项权力取消分管领导审批,直接授权科长审批;市发改委对进驻中心33项审批事权,不论投资额大小、全部授权进驻分管领导及窗口,所有审批时间全部压至3—5个工作日;市住建局对进驻中心109项审批事权,除保留1项由正职领导审批外,其余108项全部授权进驻分管领导及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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