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15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通讯员 李肇兴)5月15日是第八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当日下午3时许,泉州市公安局举行以“与民同心、为您守护”为主题的现场访谈活动。活动现场,民警与市民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互动,倾听市民的呼声、解答市民的疑惑、接受市民的举报。 2016年以来破案2777起 挽回经济损失近7305万元 打击防范经济犯罪,事关国家安定稳定、事关经济发展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据介绍,2016年以来,泉州市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535起,涉案总额61.2亿元;破案277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96名,挽回经济损失近7305万元;开展了打击恶意逃废债专项行动、“猎狐行动”、打击整治非法集资犯罪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和专项工作,持续保持对经济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沉重地打击了经济犯罪的嚣张气焰,得到了公安部及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 据介绍,下一步,泉州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恶意逃废债、“猎狐行动”、“春雷”系列行动,以强有力的打击手段坚决压制经济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进一步挤压经济犯罪的生存空间。同时坚持“打击与防范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方针,不断总结、积累经验,完善打击、服务、参谋各项工作机制,增强打击防范水平,实现打击经济犯罪政治效果、经济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经济犯罪手法大盘点,民警教您如何防忽悠 手法一:听到“高额回报” 小心有诈! 以“互助”、“慈善”、“复利”、“境外投资”等为噱头的非法集资行为,都有一个显著特点——无实体项目支撑,却许以受害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等旗号,假冒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发布销售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摆出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大好前景的“迷魂阵”,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 这些无实体项目支撑、无明确投资标的、无实体机构的非法集资行为,往往利用网络进行宣传推广、资金运转,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 警方提示:谨慎选择投资项目。对网上宣传的理财、基金、众筹、股权等产品,可通过证监、银监、工商等部门政府公开信息查询,核实其真实性,同时了解国家对其是否设定准入门槛、有无限制性规定等。不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文禁止的非法经济活动,不做盲目投资,避免遭受财产损失。 手法二: 各种“高大上”的投资项目要警惕 老年人群体是大目标 在“高收益”面前,不少人往往屏蔽了“高风险”。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这一人性弱点,编造出花样不断翻新的噱头,引诱人上当。 近年来大热的房地产投资,成了变相融资的“沃土”,不法分子承诺售后包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将整幢商业、服务业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诱导公众购买。甚至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融资。 老年人群体在不法分子眼里也是一块“大蛋糕”。养老、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这些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的投资名目,吸引着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为了骗取钱财,不法分子打起了“感情牌”,以销售保健、医疗产品名义,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亲情关爱等方式骗取信任,吸引投资。 警方提示:切记高收益、高回报往往伴随着高风险。投资过程中,既要考察有关企业是否合法注册,也要分析其承诺的高额回报是否合理,更要考察其吸收资金行为是否符合金融管理法律规定,不要被其耀眼的招牌、诱人的项目,特别是资金实力和高额的注册资本所迷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