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法三:网络传销变着花样收取“入门费” 包装再华丽的传销,也躲不开“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的特征。近年来,网络传销蔓延的势头也十分迅猛。 以“虚拟货币”为载体的网络传销十分好辨认,不法分子通过网站平台发售“五行币”“百川币”“宝特币”“万福币”等虚拟货币,以数倍甚至数十倍投资本金的“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设置推荐奖、领导奖等奖金制度,引诱投资人发展他人参与。再通过设置提现门槛、定期重置、后台操纵产品价格等手段,牟取暴利。 此外,还有以 “电子商务”、“消费返利”、“购物返本”等夸大或虚构盈利前景,通过发展渠道商、加盟商、代理商、会员并进行实际或虚拟消费,从中收取佣金的行为,本质上也是网络传销。 警方提示:认清传销本质。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往往要求加入者不断拉拢别人参加,并需要缴纳所谓的“会员费”、“加盟费”、“产品费”、“投资款”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参加人员形成上下层级,先加入者的收益及返利实际上来源于后加入者缴纳的费用,所谓“产品”、“服务”只是掩人耳目的幌子。 手法四:授课洗脑 让你把钱乖乖交出来 通过授课进行洗脑,是不法分子骗取钱财的惯用伎俩之一。 投资无店铺连锁销售、考察高新技术、参观概念店、体验馆等幌子,诱骗着一批批人“乖乖”接受所谓的老师授课,随着网络通讯的发展,微信“空中课堂”也成了洗脑魔术的载体,从而收取入会费或加盟费。 警方提示:在选择成为加盟商、渠道商之前,可登录工商、商务、工信等部门政府公开网站,查询相关网站、公司注册登记情况,了解其经营资质、业务范围、经营状况等信息,认真分析其利润来源,判断其许诺的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经营活动的盈利规律。 一旦发现涉嫌传销的组织或人员,请及时拨打12315或110,向工商、公安机关举报。 手法五: 卡在手,钱飞了! 银行卡在手上,钱却没了。这类新闻并不少见。 为了盗刷他人的银行卡,不法分子“绞尽脑汁”,花样百出。有收买、窃取他人银行卡信息资料,“克隆”复制银行卡进行盗刷:有在各种终端设备(POS机)上安装侧录设备,盗取信用卡信息并偷窥密码;有在银行ATM机插卡口上安装读卡器,同时在键盘上方挡板安装针孔探头等,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 网银或手机银行也成为不法分子盯上的目标。如利用病毒、木马或钓鱼网站盗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和密码,进行盗刷转账;在网络购物过程中,虚构“交易失败”现象,诱骗受害人授权骗子对网银账户进行操作。 警方提示: 1、一定要注意保管好银行卡账户信息和密码,防范他人代刷、窥视或使用特殊装置测录。 2、认准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官方网站和客服电话,不对陌生人提供银行卡信息和个人资料,警惕索取短信验证码的行为。 3、仔细分辨“山寨网站”、“钓鱼网站”,不轻易点击来历不明的网址链接或二维码。四是建议更换安全性更高的金融IC卡,及时更新电脑和移动终端的杀毒软件、防火墙,防止木马侵入盗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