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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 民警教您如何防忽悠

2017-05-15 20:42:04 潘贤利 李肇兴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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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15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通讯员 李肇兴)5月15日是第八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当日下午3时许,泉州市公安局举行以“与民同心、为您守护”为主题的现场访谈活动。活动现场,民警与市民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互动,倾听市民的呼声、解答市民的疑惑、接受市民的举报。

2016年以来破案2777起 挽回经济损失近7305万元

打击防范经济犯罪,事关国家安定稳定、事关经济发展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据介绍,2016年以来,泉州市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535起,涉案总额61.2亿元;破案277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96名,挽回经济损失近7305万元;开展了打击恶意逃废债专项行动、“猎狐行动”、打击整治非法集资犯罪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和专项工作,持续保持对经济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沉重地打击了经济犯罪的嚣张气焰,得到了公安部及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

据介绍,下一步,泉州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恶意逃废债、“猎狐行动”、“春雷”系列行动,以强有力的打击手段坚决压制经济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进一步挤压经济犯罪的生存空间。同时坚持“打击与防范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方针,不断总结、积累经验,完善打击、服务、参谋各项工作机制,增强打击防范水平,实现打击经济犯罪政治效果、经济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经济犯罪手法大盘点,民警教您如何防忽悠

手法一:听到“高额回报” 小心有诈!

以“互助”、“慈善”、“复利”、“境外投资”等为噱头的非法集资行为,都有一个显著特点——无实体项目支撑,却许以受害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等旗号,假冒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发布销售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摆出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大好前景的“迷魂阵”,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

这些无实体项目支撑、无明确投资标的、无实体机构的非法集资行为,往往利用网络进行宣传推广、资金运转,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

警方提示:谨慎选择投资项目。对网上宣传的理财、基金、众筹、股权等产品,可通过证监、银监、工商等部门政府公开信息查询,核实其真实性,同时了解国家对其是否设定准入门槛、有无限制性规定等。不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文禁止的非法经济活动,不做盲目投资,避免遭受财产损失。

手法二: 各种“高大上”的投资项目要警惕 老年人群体是大目标

在“高收益”面前,不少人往往屏蔽了“高风险”。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这一人性弱点,编造出花样不断翻新的噱头,引诱人上当。

近年来大热的房地产投资,成了变相融资的“沃土”,不法分子承诺售后包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将整幢商业、服务业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诱导公众购买。甚至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融资。

老年人群体在不法分子眼里也是一块“大蛋糕”。养老、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这些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的投资名目,吸引着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为了骗取钱财,不法分子打起了“感情牌”,以销售保健、医疗产品名义,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亲情关爱等方式骗取信任,吸引投资。

警方提示:切记高收益、高回报往往伴随着高风险。投资过程中,既要考察有关企业是否合法注册,也要分析其承诺的高额回报是否合理,更要考察其吸收资金行为是否符合金融管理法律规定,不要被其耀眼的招牌、诱人的项目,特别是资金实力和高额的注册资本所迷惑。

手法三:网络传销变着花样收取“入门费”

包装再华丽的传销,也躲不开“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的特征。近年来,网络传销蔓延的势头也十分迅猛。

以“虚拟货币”为载体的网络传销十分好辨认,不法分子通过网站平台发售“五行币”“百川币”“宝特币”“万福币”等虚拟货币,以数倍甚至数十倍投资本金的“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设置推荐奖、领导奖等奖金制度,引诱投资人发展他人参与。再通过设置提现门槛、定期重置、后台操纵产品价格等手段,牟取暴利。

此外,还有以 “电子商务”、“消费返利”、“购物返本”等夸大或虚构盈利前景,通过发展渠道商、加盟商、代理商、会员并进行实际或虚拟消费,从中收取佣金的行为,本质上也是网络传销。

警方提示:认清传销本质。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往往要求加入者不断拉拢别人参加,并需要缴纳所谓的“会员费”、“加盟费”、“产品费”、“投资款”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参加人员形成上下层级,先加入者的收益及返利实际上来源于后加入者缴纳的费用,所谓“产品”、“服务”只是掩人耳目的幌子。

手法四:授课洗脑 让你把钱乖乖交出来

通过授课进行洗脑,是不法分子骗取钱财的惯用伎俩之一。

投资无店铺连锁销售、考察高新技术、参观概念店、体验馆等幌子,诱骗着一批批人“乖乖”接受所谓的老师授课,随着网络通讯的发展,微信“空中课堂”也成了洗脑魔术的载体,从而收取入会费或加盟费。

警方提示:在选择成为加盟商、渠道商之前,可登录工商、商务、工信等部门政府公开网站,查询相关网站、公司注册登记情况,了解其经营资质、业务范围、经营状况等信息,认真分析其利润来源,判断其许诺的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经营活动的盈利规律。

一旦发现涉嫌传销的组织或人员,请及时拨打12315或110,向工商、公安机关举报。

手法五: 卡在手,钱飞了!

银行卡在手上,钱却没了。这类新闻并不少见。

为了盗刷他人的银行卡,不法分子“绞尽脑汁”,花样百出。有收买、窃取他人银行卡信息资料,“克隆”复制银行卡进行盗刷:有在各种终端设备(POS机)上安装侧录设备,盗取信用卡信息并偷窥密码;有在银行ATM机插卡口上安装读卡器,同时在键盘上方挡板安装针孔探头等,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

网银或手机银行也成为不法分子盯上的目标。如利用病毒、木马或钓鱼网站盗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和密码,进行盗刷转账;在网络购物过程中,虚构“交易失败”现象,诱骗受害人授权骗子对网银账户进行操作。

警方提示:

1、一定要注意保管好银行卡账户信息和密码,防范他人代刷、窥视或使用特殊装置测录。

2、认准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官方网站和客服电话,不对陌生人提供银行卡信息和个人资料,警惕索取短信验证码的行为。

3、仔细分辨“山寨网站”、“钓鱼网站”,不轻易点击来历不明的网址链接或二维码。四是建议更换安全性更高的金融IC卡,及时更新电脑和移动终端的杀毒软件、防火墙,防止木马侵入盗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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