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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层光鲜亮丽下层暗藏猫腻 揭秘水果批发的潜规则

2017-05-23 08:30:22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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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如果商贩涉嫌欺诈 消费者可索三倍赔偿

福建佳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林耀龙律师认为,整箱销售的水果,其箱内一般使用了大量纸张、水袋等填充物进行包装、保鲜。如果箱内水果净重与外包装标注的重量严重不符,而商贩在销售时没有明确向消费者告知其商品外包装的重量;或者箱内水果净重与商贩描述的重量严重不符,从而误导消费者的;该现象属于典型的缺斤短两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商贩的行为涉嫌欺诈,消费者有权要求商贩给予三倍的赔偿。消费者遇到此类消费纠纷,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最好散买散称 记得索要票据

卢先生提醒,市民若是对水果需求量不大,最好就近购买,批发市场商家多是坑生面孔,“知道你只买一次,有时候给你看的是一种货,回过头再拿就是另外一种货。”确实需要到批发市场购买箱装水果时,最好先称散装水果,然后再重新装箱。这样既可避免箱内有坏水果,同时还能避免箱内装纸增重。如果卖家要求装箱称重,最好能从箱子底部一侧打开来验货,即便买的量比较多的话,也一定要一箱箱地查看一下,以免被坑。如果卖家不让看,最好不要贪便宜购买。

他同时提醒市民,去批发市场买东西首先要看秤,批发市场上的都是磅秤,有一个很简单的办法可以快速检测秤准不准,“人直接站上面,看看你的体重靠谱不”。

工商执法人员则建议,购买商品时首先应了解清楚商品的品质和数量,同时要求商家在票据上对品质和数量进行注明。事后发现商品存在问题,一定要及时投诉,同时市民消费时一定要养成索要票据的习惯。

记者手记

莫让消费者 为缺失的诚信埋单

基于量多价格更优的认识,一些消费者选择直接到批发市场购买水果,却无意中枉购“厚重”包装,最终加价“批发”水果。这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彰显的是市场诚信的缺失,其即便不违法,也属不道德,是背离商业操守与市场伦理的。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中国企业发展研究院曾提出企业“负竞争力”理论,企业混迹市场也有真实的竞争力、无竞争力和歪门邪道的竞争力这三种情况,而歪门邪道的竞争力就是“负竞争力”。用负竞争力一时获利只是剜肉补疮、饮鸩止渴,实际上在消耗、损害、否定企业的本质竞争力,葬送着企业的前途与未来。这种被视作正常的普遍现象,从产地市场开始“增重”,到销地市场继续“增重”,必将把“糊涂账”转嫁到普通消费者身上,最后吃亏的是老百姓,侵蚀的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批发水果藏猫腻,除了商家贪图多利,还有具体包装标准缺失的问题。它既不属于定量商品,也不属于零售商品,游离于相关管理办法之外,一些商家的失信行为得不到应有惩罚,这就相当于是在纵容。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解决这个问题,显然在于立规矩,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有针对性地为水果包装确立相关标准,并严格落实,不要让消费者为缺失的诚信埋单。 (吴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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