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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驶上高速 被拘留15日罚款1500元

2017-05-26 11:09:17 陈诗婷 陈鸿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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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26日讯 (本网记者 陈诗婷 通讯员 陈鸿)驾驶证已经被扣30分,居然还开车上高速,5月25日,该名驾驶员在泉州南执法站被当场拦下。

当天,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一中队民警根据布署在泉州南执法站开展行动。20时35分许,一部白色丰田小轿车被执法站查缉布控平台“盯上”,警报响起,民警立即跑向收费路口拦截,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一开始,驾驶员没有马上减速,而是试图继续往前开,最后,在三名民警的围堵下,驾驶员才将车慢慢靠边。车停稳后,民警上前检查,车内有一男一女,驾驶座上的为男性,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并询问驾驶员是否车主,男子否认自己是车主,并表示忘记带证件。直到民警将其带到执法站电脑前,男子才承认他是车主。

经查,驾驶人夏某系三明人,于2016年10月14日在三明高速交警窗口处理了四条该车辆的违法行为,两条12分,两条3分,当天一共扣了30分,驾驶证被扣留在三明违法处理窗口。夏某交代,当时也报名参加记满分培训学习,可是工作忙,只学了两天,当天他从三明到泉州,本来路上也是同车的女伴开,到后面换成他开,没想到在出口被民警查到。

由于夏某所持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未在规定时间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法律、法规学习,并到车辆管理所参加满分考试,其驾驶证于于2016年12月2日被公告停止使用。

此外,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对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的处罚规定,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后,驾驶人仍继续驾驶机动车的,在性质上属于驾驶资格中止后的无证驾驶行为,可按未取得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规定处罚。因此夏某将面临罚款15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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