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3日讯(本网记者 陈诗婷 通讯员 夏林)6月3日上午7时15分左右,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接指挥中心派警,泉州环城高速下行惠安往泉州方向,有一人骑自行车在高速公路上逆行,一辆小车还险些撞到她,非常危险。 民警立即出警并沿线巡逻,终于在环城高速下行21公里处发现该女子。民警一边靠边停车警示后方车辆,一边迅速将该女子带到紧急停车道。 经了解,该女子为附近村庄村民,早上踩自行车出门,却误打误撞上了高速,进来后也不知该如何走,以为高速路也是和平常公路一样靠右边骑行,就一直在超车道上逆行。 幸运的是,当时时间比较早,车流不大,并没有酿成不良的后果。 民警当场对该女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护送她安全回到家中。 高速交警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驾驶自行车违法上高速公路行驶,十分危险,希望广大群众能够珍惜生命,安全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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