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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鼓励社会资本投资 四类PPP工程包有保障措施

2017-06-07 07:59:46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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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蔡紫旻 通讯员 傅丹平)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日前,泉州市印发《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PPP工程包的通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包括乡镇及农村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城市公共停车场、养老服务PPP工程包等公共服务领域项目。

泉州市将在上述四大领域采用BOT模式(建设—运营—移交)、TOT模式(移交—运营—移交)、ROT模式(改造—运营—移交)、OM模式(委托运营)或股权转让等形式,引入社会资本合作,形成PPP工程包。每个工程包均有具体的实施、运营模式及保障措施。

另据了解,鉴于这些项目本身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社会资本投入的资本金内部收益率将设置最高限额,结合行业特点和利率水平进行适当调整,并通过竞争方式确定。

乡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工程包

安排资金用于建设运营补助

对于乡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工程包,将以县(市、区)或若干乡(镇)为单位,将辖区内的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污泥处理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进行整合,采取多种形式引入社会资本合作。

乡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工程包主要依靠污水处理费等获得回报。对采用厂网一体化运营的项目,各县(市、区)可以从市政府安排的农村生活污水二级处理设施建设运营专项补助中,统筹安排不低于20%的资金,用于项目包建设运营补助。

生活垃圾处理PPP工程包

从“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

生活垃圾处理PPP工程包以市或县(市、区)为单位,将辖区内的城乡环卫清扫收集、中转运输、终端处理以及市政公用领域等项目进行整合。工程包所引入的社会资本,主要依靠垃圾处理费和垃圾综合利用等获得回报,不足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对采用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一体化运营的PPP工程包项目,市级财政将通过整合原有的专项补助资金,从“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如对于建立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的行政村,可以按规定从市政府安排的补助资金中支取款项,统筹用于该项PPP工程包。

城市公共停车场PPP工程包

减免部分项目审批手续

城市公共停车场PPP工程包以交通枢纽、居住区、商业区、医院、旅游景点等区域为重点,充分利用既有空间资源开发建设地下停车场,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闲置土地,建设机械立体停车库,利用城市边角地、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客运首末站、废弃厂房、仓库、闲置收储地块等,建设多层停车库。

对于城市公共停车场PPP工程包,也有专门的保障措施。比如,在现有的地面停车位上建设两层的机械停车设施,可免于办理项目审批、规划等手续。待到工程建成后,向当地公共停车设施主管部门备案,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对于列入城市绿线范围,但现状为地面停车场的,规划部门可按照临时建设批准设置机械式停车设施。同时,允许建设单位向土地所有者租赁或者利用自有闲置土地,建设临时公共停车设施,并免于办理用地批准手续。

养老服务PPP工程包

分门别类 提供资金补贴

养老服务PPP工程包将用于鼓励探索新建养老综合体、老年养生示范基地,辖区内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如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的改扩建和运营管理,以及其他养老服务设施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

在养老服务PPP工程包的实施方案中,对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采取一次性开办补助和床位运营补贴。一次性开办补助,对于用房属自建且核定床位50张及以上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10000元;用房属租房(租用期限5年以上)且核定床位50张及以上的,每张床位补助5000元,并分5年拨付。床位运营方面,则按年平均实际入住床位数给予每年每床不低于2000元的补贴。

对已建成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给予每年不低于20000元的运营补贴,对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给予每个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运营补贴,运营良好的农村幸福院可比照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给予运营补贴。经费由各县(市、区)财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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