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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域·连锁·直通 泉州法院探索跨域立案诉讼服务

2017-06-11 07:36:46 刘益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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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法院秉持“法院多服务,群众少辛苦”核心理念,探索跨域立案诉讼服务——

跨域·连锁·直通

东南网6月1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刘益清)600米,永春县石鼓镇的果农王某从家走到石鼓镇人民法庭不过三五分钟,他要去告未及时结清芦柑货款的晋江批发商小张。20分钟,带上身份证及合同,经材料初步审核,一起诉讼便已立案。本需奔波到被告小张所在地立案的王某直呼想不到:“没想到现在打官司这么方便。”

从异地往返受累到家门口快速受理,这得益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秉持“法院多服务,群众少辛苦”核心理念,于2015年1月在全市推行的全国首创“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

今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所作的工作报告,其中就提到,“福建泉州法院推行异地立案,当事人在全市任何一个法院或法庭都可以实地或通过网络完成立案手续,方便群众诉讼”。

零距离:就近立案省时省心

借助该诉讼服务平台,泉州全市12个法院、42个基层法庭、54个诉讼服务窗口连成一个诉讼服务大数据网络,不管是哪里人,不管案件属哪个法院管辖,只要迈进任何一个法院、任何一个法庭,从诉前咨询到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环节的数十项诉讼事务均可得到一站式解决。

“这就好比在任何一个银行网点,客户都能得到同等服务,而不一定非要跑到开户行办理。”泉州中院负责人说,此举顺应了异地诉讼、异地办案的常态化需求。

1999年6月15日,永春县的刘某兴经家住安溪县的朋友吴某林请求,借其3700元并收执欠条1张。自借出款后的16年间,虽经刘某兴多次催讨欠款,吴某林分文未还。2015年1月,经再次催讨无果后,刘某兴想通过法律维护合法权益,但根据法律规定及传统做法,如欲维权,从立案、审理到执行,他均须到管辖被告人住所地的安溪法院办理。为几千块钱在安溪与永春两地来回跑,费路钱费时间,又怕误了农时,可能得不偿失。考虑到这些,刘某兴陷入两难。

2015年1月12日,泉州法院推出“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原告刘某兴从电视上得知这消息后,立即带着欠条赶往家门口的永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立案手续。永春法院立案法官经与安溪法院立案法官沟通,用10分钟就为他办理了异地立案手续。立案后,经两地法院沟通调解,最终,被告吴某林在开庭前自觉偿还所借款项。这个案件是泉州法院推出“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后进行跨域立案的第一案,也成为当事人以较小的诉讼成本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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