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人员正在服务窗口进行实名办税。 东南网6月19日讯(本网记者 薛逸群)19日,安溪县某公司办税员李女士成为首位通过实名办税的纳税人。不同于以往办税流程,李女士在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明,窗口人员经核实身份信息后,快速开具了2016年度文书式纳税证明。李女士满意地说:“推行实名办税很好,让我们可以‘全程留痕’,后期可随时查询自己的办税记录,有效降低身份被冒用的风险,更好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实名办税是对纳税人身份确认方式,办税人员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税务机关将系统的“三员”(即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身份信息推送给纳税人进行必要的比对确认,由纳税人自行核验;办税人员之后再次办税时,仅需出示身份证件即可办理。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落实“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质效,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福建省地税局决定在网上办税系统推行实名办税,并在安溪县地税局开展实名办税试点。试点过程中,安溪县地税局在“金三”预生产环境对农林牧渔、制造业、房地产业和居民服务业等单位纳税人2352户进行了2931项办税事项测试,在网上办税系统预生产环境对97户网报户进行321项办税事项测试,提出功能优化建议25项。实名办税试点收到预期效果,将于6月20日起在全省推广。 据介绍,福建省地税局启动的实名办税具有三大特点:一是操作简单。推行实名办税后,纳税人根据税务局系统已有的身份信息进行验证,验证后便可无障碍享受优质办税服务;地税部门通过分析实名办税信息,能够更及时响应纳税人个性化服务需求,合理安排服务资源,提高服务精准性。二是信息可追溯。实名办税的身份信息采集功能,对办税人员信息具有可溯性,谁在什么时间办理什么涉税事项,全部可以追溯查询,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三是可自主申报。纳税人实名登录网报系统后,可根据登录人员的不同权限,对法人代表、财务人员或办税人员的信息等据实进行变更,并可进行自主申报,全业务办理所有涉税事项,实现还责于纳税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