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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将开展“清费减负”工作 收费未公示企业可拒绝缴交

2017-06-28 09:19:59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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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费减负”助企业轻装前行 收费未公示可拒绝缴交

本报讯(记者殷斯麒)记者日前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泉州将开展“清费减负”工作。

“清费减负”措施包括全面实施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加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继续实施“阳光价费”工程、进一步规范中介市场收费秩序、强化对社会热点价费监督检查、利用12358价格举报平台及时化解价格矛盾等。

物价部门将针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管理,杜绝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各项取消、免征、减征的收费规定,防止以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方式变相收费,确保收费减免政策落到实处。将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有资质的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未进入网上公示名单的收费单位或收费项目,被收费对象可以拒绝缴费。此外,针对社会热点价费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治理涉企和文化等领域的“红顶中介”依托行政权力乱收费问题,开展教育、机动车停放服务、涉农以及景区门票等民生价费热点问题治理,维护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强化对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等重点时段的监管,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加强对重要商贸、文体活动期间和重要节假日的价格监管,重点打击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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