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迈出坚实步伐 省农业厅、泉州市领导在晋江颁发全省第一张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并授牌授印、颁发股权证明书 阳光社区股份经济联合社组织证明书颁发仪式 东南网6月29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颜财斌)6月29日上午,省农业厅副厅长陈明旺、泉州市副市长肖汉辉向新成立的晋江市青阳街道阳光社区股份经济联合社颁发了全省第一张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并授牌授印、颁发股权证明书,标志着晋江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据悉,晋江市青阳街道陈村社区、梅岭街道竹树下社区等27个村(社区)确定为晋江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第二批重点村(社区)。 记者从当天上午举行的晋江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推进会获悉,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启动以来,晋江市已先后制定出台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筛选了第一批9个重点村(社区),建立了“政府、村社、专家、律师”四位一体的工作推进机制。同时,严格依法依规,尊重群众意愿,注重把握成员界定、清产核资、股权设置、股权管理等关键环节,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成员资格认定指导意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等7份规范性文件,把改革划分为14个环节,制作流程图,实现工作“图标并茂”操作。在确保改革有方向、不跑偏的基础上,探索了“市场化运作、股份化改造、集体化管理、规模化管理”等四种改革路径。前不久,晋江市被列为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可以说,晋江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具备了一定基础。 |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