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迈出坚实步伐
省农业厅、泉州市领导在晋江颁发全省第一张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并授牌授印、颁发股权证明书
阳光社区股份经济联合社组织证明书颁发仪式
东南网6月29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颜财斌)6月29日上午,省农业厅副厅长陈明旺、泉州市副市长肖汉辉向新成立的晋江市青阳街道阳光社区股份经济联合社颁发了全省第一张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并授牌授印、颁发股权证明书,标志着晋江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据悉,晋江市青阳街道陈村社区、梅岭街道竹树下社区等27个村(社区)确定为晋江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第二批重点村(社区)。
记者从当天上午举行的晋江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推进会获悉,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启动以来,晋江市已先后制定出台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筛选了第一批9个重点村(社区),建立了“政府、村社、专家、律师”四位一体的工作推进机制。同时,严格依法依规,尊重群众意愿,注重把握成员界定、清产核资、股权设置、股权管理等关键环节,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成员资格认定指导意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等7份规范性文件,把改革划分为14个环节,制作流程图,实现工作“图标并茂”操作。在确保改革有方向、不跑偏的基础上,探索了“市场化运作、股份化改造、集体化管理、规模化管理”等四种改革路径。前不久,晋江市被列为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可以说,晋江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具备了一定基础。
阳光社区股份经济联合社授牌、授印仪式
在推进会上,晋江市青阳街道阳光社区股份经济联合社理事长王金聪就阳光社区集体资产股份制经验做了发言。据介绍,阳光社区此处晋江繁华商业街区,前身为青阳村,2004年12月完成“村改社居”并更名为阳光社区,现在户籍人口2600多人,外来流动人口8000多人,辖六个居民小组。2016年社区集体经济收入达2500多万元,居民人均纯收入达30000元。随着集体经济不断壮大,社区也不断出现分配新矛盾、新问题。为保证原始村民的集体利益,更好地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保持社区经济平稳发展的走势,社区决定采用更为科学合理的方式来重新解决居民分配问题。在上级政府的指导下,2008年正式启动原村集体资产股份改制工作,在20009年底至2010年初,解决了股份改制中典型的“土地招工”及“超生人员”等11中特殊村民的资格认定问题,并逐步解决部分历史遗留问题。2016年9月份,通过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始对社区清产核资工作情况进行审计。在晋江市农业局、青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指导下,社区充分做好“晋江市青阳街道阳光社区股份经济联合社”成立的制订章程及产生股东代表等前期准备工作,该联合社于6月29日正式成立。
晋江市副市长李志强表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利于提高集体经济管理水平,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提高群众财产获得感。通过改革,进一步增强集体经济的市场活力和竞争力。这几年,晋江市结合实施先进村“领头雁”示范工程和薄弱村“奋蹄马”治理工程双翼行动计划,探索形成了集体创收“五种模式”(即盘活存量、服务配套、村企合作、产权置换、公司运营),涌现了青阳街道阳光社区、永和镇马坪村、金井镇围头村等发展集体经济先进典型。近期,晋江市将出台修订的壮大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扶持政策,通过破解要素制约瓶颈,优化集体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村集体经济活力。
“下一阶段,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到2017年下半年,再完成第二批27个试点村股份量化改革;2018年底前,完成有经营性资产的约150个村社的改革,并健全完善市镇村三级集体资产管理和交易平台;2019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村社的清产核资、成员界定等工作。进一步探索股权管理及退出、抵押、担保等实现途径。”晋江市副市长李志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