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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出台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考评办法 奖惩措施更明确具体

2017-07-11 10:07:15 卓晓熹 黄建家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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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出台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考评办法

对泉州市月考评抽检道路排南安前3名的 每段各奖励1万

东南网7月11日讯(海丝商报记者 卓晓熹 通讯员 黄建家)昨日,记者从南安市市政局获悉,《南安市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考评办法》出台了,此次细化了考评内容,更加明确了奖惩措施。

推进机械化保洁工作

在任务指标上,明确推行环卫作业一体化。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保洁、垃圾清运、中转运输以及市政公用领域等项目整合打包组成一个垃圾处理工程包捆绑打包对外公开招投标,实行“干管分离”市场化运作;大力推进机械化保洁工作,今年机械化清扫率至少提高4%以上。

今年还明确了增加资金投入,省级按农村人口每人每年10元,补助农村垃圾治理村运行费用;泉州市按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12元,补助建立环境卫生保洁常态化机制的建制村;市财政按上一年度12月份户籍人口数每人每年30元标准安排村级保洁补助经费。

此外,今年全市城乡新增42座公厕(其中城区25座,乡镇17座),每座公厕建设验收后,由市财政根据要求统筹资金进行补助。

分三类进行综合考评

综合考评上,参照乡镇(街道)绩效评估分类办法,将全市23个乡镇、3个街道分以下三类进行考评(雪峰开发区月、季度考评分为B类)。

其中,A类(11个):溪美、柳城、美林、省新、仑苍、梅山、洪濑、霞美、官桥、水头、石井;B类(8个):英都、金淘、诗山、码头、罗东、康美、丰州、雪峰;C类(8个):东田、翔云、眉山、蓬华、九都、向阳、乐峰、洪梅。

考评实施分镇级考评和市级考评。市级考评分月暗访考评、季度考评和年度汇总。

其中,新增的季度考评,即每季度由市政局牵头,组织市农村污水垃圾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分组对乡镇(街道、开发区)的生活垃圾治理、环卫市场化运作、环卫经费收取及使用等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并结合日常泉州及南安月考评情况汇总乡镇(街道、开发区)季度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项目内容为泉州考评季度综合成绩占30分、南安考评季度平均成绩占30分、督查考评占30分、群众满意率占5分、材料报送完成情况占5分。

年度汇总方面,全年汇总结果将作为《南安市乡镇(街道)绩效评估》农业农村工作第一项建设“美丽乡村”环境卫生项目的重要依据,并与垃圾运输补贴相挂钩。

奖惩措施更明确具体

今年奖惩措施更加明确。在奖励措施方面(上表),对泉州市、南安市月暗访考评排名前列的镇村将给予奖励;对泉州市月考评抽检的道路排南安前5名路段进行奖励。

在处罚措施方面,对于在泉州月考评通报排泉州市后10名的村(社区),扣罚该镇级保洁补助经费2万元/村次;排后5名道路,扣罚所属镇级保洁经费3万元(涉及多个乡镇的扣罚扣分最多的乡镇);排后5名的乡镇(街道、开发区),扣罚保洁补助经费5万元/镇次。上述3种情况所涉及的乡镇(街道)或南安市月考评通报排各类最后一名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镇级分管领导及驻村领导。全年累计2次(含2次)以上被市级约谈的驻村领导、全年累计3次(含3次)以上被市级约谈的分管领导,给予相关责任人效能问责。南安市季度考评成绩排各类最后一名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镇级主要领导。

全年考评总得分排在各类最后一名且成绩低于80分的乡镇(街道、开发区),或农村垃圾治理验收不能通过的乡镇(街道),或公厕指标未按时完成建设涉及的乡镇(街道),给予党政主要领导通报批评、分管领导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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