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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了对方8万元 女子谎称强奸者是男友要求撤案

2017-07-14 09:57:03 陈紫玄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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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1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紫玄)一场在办理的强奸案,当事女子却突然跑到公安局称,与男子是男女朋友,要求撤案,难道真如其所说的是男女朋友间“闹着玩”?

日前,这起案件揭开谜底,经丰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丰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方某犯强奸罪、妨害作证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事情发生在去年10月22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方某与被害人小雨(化名)及小雨的几位女性朋友在市区某娱乐城包厢喝酒,喝至5时许,大家离开娱乐城,此后小雨回到自己租住的丰泽区东湖街道某大厦。不想,在租房内,方某突然闯入,强奸了小雨。事后,小雨报警。

得知小雨报警后,方某给小雨汇了8万元,求她放自己一马。拿了方某的8万元,小雨估量了一下,答应和方某一起到公安机关要求撤案。然而,在办案人员确凿的证据面前,且经过做思想工作,小雨终于承认自己被对方强奸的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方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案发后,方某为逃避法律追究,又以贿买手段指使被害人作伪证,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作证罪,两罪并罚最终作出如上判决。

至于方某给小雨的8万元,也将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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