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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女孩他乡遇囧途:母亲坚持让她找父亲解决

2017-07-23 08:25:09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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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女孩他乡遇囧途”追踪

母亲坚持要女儿的父亲给说法

兰兰正在和母亲通电话

核心提示

昨日本报第四版报道,因为父亲不支付抚养费,体弱多病的母亲委托朋友将年仅13岁的女儿兰兰(化名)送到父亲所在的泉州。20日,兰兰到达泉州后,父亲拒绝前来接人并拉黑女儿微信。在热心人的帮助下,女孩报警求助。随后,泉州警方将女孩送往救助站暂时安置。

看到报道后,不少市民通过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及本社旗下新媒体留言,表示愿意收养兰兰。昨日,记者来到泉州市救助站,了解后续情况。

□本报记者 廖培煌 通讯员 陈幼萍 实习生 张煜筠 文/图

读者 谴责女孩父母 表达收养想法

经本报及本社旗下新媒体报道后,小女孩兰兰的遭遇引发广大市民关注,不少读者和网友纷纷对兰兰表示同情,对兰兰父母的行为表示不理解,并对他们进行严厉谴责。市民陈小姐说,父母不管有什么样的纠纷,都不能这么狠心地对待自己的孩子。在留言中,还有市民表达了想收养女孩的想法。

针对收养问题,记者咨询了福建温陵律师事务所主任肖志云。他说,根据我国《收养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指的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者亲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目前还不好界定兰兰的亲生父母是否确实有特殊困难。即便其父母愿意兰兰让人收养,收养人也要具备相关条件,比如,收养的家庭没有小孩,年龄有限制,要获得被收养小孩亲生父母的同意,同时要在民政部门进行收养登记备案。

母亲 实在养不起女儿 坚持让她找父亲

昨日17时许,记者打通了兰兰母亲肖某枝的手机。她说,兰兰的父亲王某坤已组建了新的家庭,这13年来,只有她一人独力抚养女儿。“不是我不要她,我现在有心脏病、脑血栓,根本养不了她。”肖某枝一再强调,自己现在路都没办法走,一走久就要停下来休息,基本丧失了劳动力。

肖某枝称,今年春节时,她到江西找王某坤,在当地调解机构的帮助下,双方达成协议,王某坤每个月支付1000元作为兰兰的生活费。不过,对方只支付了3个月后就不理不睬。“我实在没办法养她(兰兰),才把她送到泉州,让她父亲去解决。”

女儿 想和母亲生活 希望继续读书

泉州市救助管理站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沟通,兰兰母亲表达了将女儿送回江西的意愿。兰兰则表示,父亲有自己的家庭,她还是想和母亲一起生活,至于是在江西或者北京,只要能继续读书,都可以。

据悉,肖某枝说的让女儿回江西,是指前往王某坤的老家江西余干县,尽管她自己都不确定王某坤有没有在老家。“我就是想找上门,如果他不愿意养兰兰,也要给个说法。”肖某枝在电话里说。

肖志云表示,目前政府部门妥善安置了兰兰,但若以后小女孩还有这样的遭遇,甚至被弃在外流浪,父母的行为可能涉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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