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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一男子无证驾驶酿事故 竟让随行女子背黑锅

2017-07-25 10:51:09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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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男子的谎言被高速交警识破

早报讯 (记者林志安 通讯员成二煌 文/图)一名男子无证驾驶小车在高速路上出事故,竟想让随行女子背黑锅,民警到场勘查处置,两人均称是女子开车,然而该女子的驾驶证还在实习期。高速交警调取高速卡口的照片识破了骗局,车子正是该男子所驾驶。

23日傍晚6时许,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二中队民警接到警情称,在沈海高速公路A道(福州往泉州方向)2190KM处,发生一辆小车碰撞路中障碍物的事故。

到达事故现场后,民警发现有一男一女两名当事人在场。经询问,两人均称是女的开车。民警查看了女子的驾驶证后,发现其驾驶证属于实习期;民警询问同行的男子是否有驾驶证,该男子称有驾驶证但是没带,身份证也没带。

感觉事有蹊跷,民警让两人跟随到驿坂出口的高速交警中队部处理事故。经民警调取该车的卡口照片,照片上清晰地显示是该男子驾车。

在证据面前,两名当事人不得不承认事故发生时系男子开的车,该男子也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民警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车辆,并对两名当事人进行安全教育,通知该男子15日之内到泉州高速公路支队一大队接受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1款、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的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将被罚款1500元并处15天以下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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