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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社区矫正工作走过11年:高墙外的重生之路

2017-07-27 11:00:52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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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人员接受队列训练

故事三:通过经历 劝说矫正对象配合

“失去自由的人,才知道自由有多么珍贵,你们千万得好好珍惜能自由呼吸空气和享受阳光的日子……”老林(化名)语重心长地对两名被判处缓刑,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罪犯说,“千万得好好接受矫正改造……”

老林是晋江人,今年60多岁的他,曾经因犯罪在2010年被判刑6年,因在监狱表现良好在2014年假释。按照规定,假释后的他回到晋江原籍,还得接受社区矫正。“说真的,我到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是心不甘情不愿的。”老林并不避讳过去,声音提高了八度,“我以为走出监狱了,就是完全自由了,怎么还得接受矫正,接受再教育呢?”刚开始的几个月,他对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安排,总是能应付过去就应付,根本没上心。

看到老林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找他谈心,“虽然你已经假释了,但实际上刑期还未满,得到社区接受矫正,这是一种宽大处罚,让你在家的地方能接受再教育,是一种相对自由的再教育……”经过几次的谈话,老林的心扉慢慢打开,他明白了社区矫正的好处。想到在监狱里那种见不到亲人的日子,他终于明白了司法部门对他的宽大处理。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很好地配合了司法所的矫正安排,有学习安排,他经常是第一个到达。更难能可贵的,他发现身边有些刚接触社区矫正的人员的想法跟他当初一样时,总会当起“老师”,把自己在监狱服刑的亲身经历,讲给这些矫正对象听,“你想到监狱服刑,过着那种见不到爹娘的日子吗?你想过着失去自由的日子吗……”老林切身的体会和丰富的经历,让这些矫正对象思想上有了深刻变化,积极参加矫正改造。

去年年底,老林的矫正期满了,成了自由之身。不过,他还是闲不下来,村里有两名因为醉驾被判处缓刑的村民,需要接受社区矫正。他们刚开始难以接受这一现实,觉得很丢人,对司法所安排的教育课程较为抵触。知道这一情况后,老林主动上门找他们谈心,让他们好好接受改造,“否则进了监狱,你就会后悔了……”在老林不厌其烦地劝说下,两位矫正对象变得很配合社区矫正了。

“现在我很享受自由的日子。”老林说,他平时在堂亲的一家工厂帮忙,还可以照顾长辈,一家四代同堂,其乐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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