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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17-08-15 07:56:48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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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研究《泉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本报讯 (记者谢曦)14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研究《泉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市委书记郑新聪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参加会议,市政协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牢记总书记对福建生态文明建设的殷切嘱托和谆谆告诫,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福建省情况反馈会和市整改工作专题会精神,把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以实事求是、坚决果断的态度,确保按期保质完成。

会议要求,整改要全面彻底。按照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五个不放过”的原则,逐项对照检查问题整改清单,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工期进度,拉条挂账、办结销号,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要从严从快,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投诉问题,结合反馈意见中的新案件、新线索,迅速排查核实、查办处理,按照一定的时间标准见到实实在在的进展。要集中攻坚,对重点难点问题,系统组织、集中力量,深入细致做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按期完成整改处置。要标本兼治,一方面从顶层设计、制度建设的源头上拿出解决的根本措施,另一方面全力抓好环保设施与能力建设大会战,把短板补齐、补紧、补到位。

会议强调,监督要严厉严肃。各级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亲自研究协调重点难点问题攻坚。要全程跟踪督促,落实月汇报、月调度、季督查制度。对不作为、慢作为,被动应付、选择性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参与监督,及时公开整改信息,确保整改效果群众满意、社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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