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比例如何确定 据悉,跨省、跨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照“实行就医地管理,使用就医地目录,执行参保地政策,国家平台清分,省市两级清算”的模式进行结算。参保人在就医地跨省、跨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结算。国家和省级医保跨省联网平台按月对各省、市跨省、跨市异地就医费用进行清算。 参保人员在外省就医,通过福建省异地就医省级平台跨省联网结算系统报销时,按如下政策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及其支付标准按就异地医疗保险规定,即目录互认。而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等则按参保地的政策即参保地待遇执行。 在省外就医未通过福建省异地就医省级平台联网结算系统结算的,报销政策按参保地相关规定执行。 参保人员出院时,应当仔细审核住院费用清单,确认住院费用后,再持社会保障卡与所住医院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如果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却不能即时结算,应及时向就诊医院查询原因,如因网络中断等系统原因暂时无法结算的,可等待故障排除后,再行结算;如因系统维护等原因导致长时间无法即时结算的,参保人员可先行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回参保地报销。 举例 在哪里住院就在哪里报销 泉州市某机关工作人员马某需要转诊到北京某医院住院治疗。之前,他需要全额现金垫付住院医疗费用,再回泉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不仅过程比较麻烦,还需等上1-2个月才能拿到报销款。如今,他先在市医管中心办理转诊备案登记手续,然后到北京某医院住院,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使用本人社保卡进行住院登记。出院时,他就可以使用社保卡进行出院结算,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北京市的规定执行,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按照泉州市的政策执行。出院后,无需再向泉州市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医疗费用。 数据 全国6000多家医疗机构 实现跨省结算 截至8月24日,全国有6000多家医疗机构实现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参保人在跨省、跨市异地就医前,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网址:http://si.12333.gov.cn)”实时在线查询定点医疗机构开通情况,从公布的名单中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以便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