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继全省防御第16号台风“玛娃”工作视频会议后,泉州市紧接着召开全市视频会,部署防御台风各项工作。 9月2日18时前,沿海渔排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撤离上岸,施工船、无动力船、交通船一律停止作业,客渡船严格按照恶劣天气及时停航,沿岸休闲旅游度假区、景区景点和施工工地一律关闭、停工。沿海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加强人员撤离和游客疏散工作,特别是加强对非旅游景点沙滩的巡查监控,严防发生意外;要视天气情况适时停航客渡船,严禁非法渡船载客出海,适时关闭沿海工程和施工工地,确保安全。要防范局地短历时强降雨,尤其要注意防范山洪和内涝,加强山围塘巡查管理,科学调度水库,做好蓄水保水工作,有效保障下阶段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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